时间:2014-07-10 14:09: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王振峰
近日,北大学者薛兆丰在谈到城市的拥堵问题时建议,道路其实是私用品,城市须征收拥堵费。
收取交通拥堵费,近年来一直是舆论关注的重点,引发喧哗一片。我们知道,2011年9月,北京市发布的“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中,就提出将研究制定在重点路段或区域的交通拥堵收费方案。之前也有媒体披露,北京最快2015年征收“拥堵费”。事实上,不只北京,全国其他交通压力和机动车污染较大的城市,都有收取“拥堵费”的“念头”,但多数还只是暂时“堵”在心头而没有正式“吐”出来。毕竟,各地方政府不只要解决“拥堵费”能不能收的问题,还有该不该收、如何收、收谁的等问题。特别是,收取“拥堵费”的效果是不是真如一些人预想得那么好?其引发的连带反应会不会导致“错上加错”?这些问题比所谓“道路是政府提供的私用品,应该收费”的论调,要来得复杂且让人“举棋不定”。
有钱人在路上,没钱人原地转圈圈!
按照北大学者的逻辑,不光城市道路,所有的公共资源都是政府提供的私用品。因此,我们是不是该这么理解,拥堵其实是一种对公共资源有过度需求的表象特征,收费是政府提供私用品的代价。你若要占有“私用品”,那就“拿钱来”!假如这种理由可以成立,那就有一个问题出现了:在 “私用品”资产价值使用效率的大旗下,所有的公共资源是不是都可以“以钱竞取”、“以钱换权”?那么,“让百姓分享改革红利,让每个人都有尊严”这句话又如何落到实处?
越是拥挤的地方越要收拥堵费,抛出这种建议不是说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我们有必要追问一下城市的管理者:你有没有把公共服务水准提到位?
交通一堵,价格调涨就成为第一号解决方案,有些人甚至准备了许多某某国家某某城市的出行费用比北京还高的数据来应付公众。但城市管理者往往忘记了,站在使用者(公众)的立场上,他们仅仅是担忧涨价吗?在价格上涨的同时,与那些“某某”地方一样、与高价格相称的服务品质能保证吗?同理,收了“拥堵费”,道路就一定能顺畅吗?收了择校费、择医费等变相的“拥堵费”,我们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准就一定能有提升吗?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诸如道路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肯定将“日新月异”,其隐含的问题也必将“层出不穷”。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也将“没有最好但求更好”,这是一个城市文明指标的最佳体现。
要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交通状况,城市管理者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如何更好地制定好交通结构等源头性管控措施。“以罚代管”、“以堵梳堵”、“以限治堵”,其负面效果将有多大?城市不可能无度地发展,是不是该好好考虑和规划其功能布局呢?破解“出行难”也需要推进低碳生活,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您有没有给诸如步行、自行车等低碳方式留足空间呢?该拿出真正能解决拥堵的对策来啦!别以为那几块钱的所谓“有效经济手段”——“拥堵费”就能让我们不再堵在路上。
总之,道路也好、就学也罢,公共服务资源肯定难以满足所有人,事实上这种想法也不现实。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升配置效率。让更多的老百姓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城市管理者迫切需要去探索和实践的地方,拥堵费绝不能越收越“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