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民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要向改善民生要动力。中国13亿人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也是“需求的富矿”。
是富矿,就要努力开采,而开采的有力手段就是保就业。在未来十年、二十年,中国的劳动力总量都将在8亿以上。中国面临的就业问题包括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慎重面对的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而要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政策是关键。
总理给出的答案是“我们将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责任,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财税金融扶持和服务力度。。最近,中央一系列文件都在强调要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如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棚户区改造、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让新增的就业人口等,能够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在制定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时,总理也强调“无论经济增速比7.5%高一点,或低一点,只要能够保证比较充分的就业,不出现较大波动,都属于在合理区间”。毕竟,就业既是提升家庭收入的必要措施,更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措施具体而实惠。比如,在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方面,政府已把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较大幅度提高到10万元,并且还将对个体经营和企业吸纳就业进一步实行减免部分税收的政策。据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70%以上的城镇居民和80%以上的农民工都在小微企业就业。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微型企业创业及就业门槛较低,创办微型企业消耗资源少,对环境的适用性更强,创办速度更快,从而使得数目众多的微型企业在总量上提供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
如此政策正是体现了“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职能,政府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就业规划,调节劳动力供求;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使国家针对解决就业问题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在老百姓就业的环节中。
随着民生的改善,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会不断提高,而就业是收入的来源,是民生之本。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也难以增加社会财富,将就业目标置于重要位置可谓契合我国国情和百姓心声。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