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搭上“头班车”的二胎要生在北京城?
时间:2014-06-11 20:28:30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二孩”政策。浙江台州一对夫妇在当天生下的孩子,被计生局认定为“超生”,需缴纳20万元“罚款”。这对夫妇就此于今年6月9日上午诉至台州市黄岩区法院,要求认定孩子符合政策,不属“超生”。据悉,法院已经接受了立案材料。(6月10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比预产期早了两个月出生的孩子,会不会是来赶“单独二孩”政策“头班车”的?但一个未见世面的胎儿,即使在现在流行的胎教中,也不可能听说过“政策不出中南海”。因此,这个孩子来的还不是时候。虽然孩子呱呱落地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二孩”政策,但至少在“中南海”和浙江台州之间,这个政策也有待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于是,这个孩子被台州市黄岩区计生局认定为“超生”,向其父母征收2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如果真的“政策不出中南海”,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但是,这次的“单独二孩”政策,不但出了“中南海”,而且很快在全国各大省市落地。那么,“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各省市落地前的所谓“过渡期”,究竟是让“单独二孩”政策在相关省市“怀胎”,还是对这个政策的“接生”?

  对此,长期关注计生政策的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律师表示,去年12月28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单独二孩”政策,应当在通过之日当天就有效。至于决议中提到各地应尽快修改地方政策,只是为了符合该决议要求,并不是说要等当地政策修改完才能执行。所谓“过渡期”,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

  显然,“单独二孩”政策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与之前的“计生”政策一样,同属于国策。无论相关省市有没有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单独二孩”政策已经在法律上生效。那么,为何搭上了政策“头班车”的孩子,得不到政策的保障?原因可能在于,这已经是相关计生部门在“单独二孩”身上的最后“晚餐”了。

  把所谓的“社会抚养费”,说成计生部门的“盘中餐”是不是有点过分?说实话,这也是一种感觉而已。因为,计生部门对收取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明显比用于“计生”的其他工作热情更高;至于这笔所谓的用来补偿超生将消耗的“社会资源”的费用,却被有的地方却用来赞助当地派出所民警,难道超生的孩子,将来容易找派出所的麻烦?但无论“赞助”还是“分成”,都让“社会抚养费”变得更像是计生部门自由支配的劳务性创收。如此,对这份诱人的“油水”,计生部门必定恋恋不舍。

  怪不得已有网友抱怨:“不管你干啥的都只见罚不见奖,多生的罚20万,独生的一年只奖几十块,多生的天天追到你家要,独生的不知钱去哪里领。他问你要钱一张罚单,你问他要钱手续繁琐!”这应该就是相关计生部门在所谓的“过渡期”中,还不愿放过“社会抚养费”的原因所在。

  按理来说,计划生育政策好,“单独二孩”政策是好上加好。那么,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对好政策的落实,也应该是越快越好。如果其中没有对既得利益的考虑,为何要对新政策的实施打一个时间差,设一个“过渡期”?难道要让赶上“单独二孩”政策“头班车”的孩子,必须出生在北京城?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