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令人唏嘘的悲剧:17日的暴雨致深圳坪山新区石井社区紧邻河涌的两间房被冲毁,租住的一名怀胎8月孕妇被冲走。事发时,孕妇的父亲看见房子被冲毁无法进到院里,跑到二楼平台伸手想把一楼的女儿拉上来,手臂被剐出多道伤口,但房子突然再坍塌,眼睁睁看着女儿不见踪影……
因为每一个生命原本都值得敬畏,又因为“一人两命”与作为父亲在毫厘之间眼见女儿蒙难而无力回天,这样悲情的情景相信无人愿意见到。悲剧发生是意外还是必然,事前针对房屋紧邻河涌的灾害预警巡查动员是否到位,存在易发暴雨成灾、山体滑坡等风险的地方还有多少……在哀怜生命活生生被夺走之余,种种疑虑同样令人揪心。
客观讲,此起事故有降雨量大的天灾成分。房屋被冲毁看上去似是“意外”,但并非必须以生命为代价。不妨推想,深圳连日暴雨已致严重水患,河涌水涨,多处山体坍塌,局部泥石流,引发伤亡事故的风险性已极高,若事前及时将危险地带住户撤离而非事后才“立即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伤亡事故或就能避免。再者,据称倒塌的平房在河涌边却没打牢地基,若过去隐患排查到位并严禁出租,又岂会变成夺命“定时炸弹”?
与城市中心区水浸不同,此次深圳孕妇被冲走悲剧发生在市郊。城区水浸普遍源于排水体系的脆弱,而郊区山洪暴发、山体滑坡灾害则多与水土流失遗患相涉。事实上,深圳遇暴雨山体滑坡事故时有发生,2008年4至6月间就发生宝安区观澜街道一处边坡滑坡导致挡土墙垮塌掩埋一家祖孙三人及龙岗区深坑村两人被泥石流掩埋等几起伤亡事故。此次类似悲剧重演,再次警示预防城郊山体滑坡灾害丝毫不能忽视。
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变化使得城区“内外”灾害已经难以割裂。有报道披露,一方面深圳水土流失直接导致部分河道防洪不稳固,河道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而成危险之源;另一方面,城市扩大之后大部分河道位于城市腹部成为内河,一旦城市范围内的山洪或内河洪水泛滥,加上排水防涝管网淤塞等问题叠加,城市就难逃大面积内涝之灾。
生命伤逝令人怜悯,更大的悲哀则是悲剧反复重演。暴雨袭击之下,不仅是深圳,广州、东莞等地近年都曾发生过人掉进露天水渠、下水道、涵洞、地陷坑和山体滑坡夺走人命的悲剧。表面光鲜的现代都市依然布满“死亡陷阱”,人的生命如此风雨飘摇,委实令人遗憾。
无论是站在现代化城市建设标准的层面,还是从应对自然灾害的角度来看,现代城市还时常出现“看海”和房屋被冲毁等灾害,很难将一切都推给天灾。在生命被无情带走的悲剧面前,所谓“意外”充其量只是城市防洪防涝体系滞后及应急机制落实不到位的一块透明的遮丑布,它很难完全遮住种种暴露在公众面前的问题。一个城市唯有不遗余力地消除所谓“意外”,才是真正的敬畏每个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