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莫艳萍 通讯员/宁国用)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联手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和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广西此次借助国家部署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契机,提请政府研究制定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和措施,将之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同步实施。
根据通知,广西将把消防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纳入城乡规划,确保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项目,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核发房产证。
各级住建部门在对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消防设计审核将成为硬指标。在建工程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必须停止施工,彻底整改到位。市政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纳入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
消防内容纳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评定,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对其实施资质、项目动态管理。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住建主管部门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情况通报、不良行为公布等协作机制,开展专项检查、日常联合检查等,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