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2月28日电(记者 林艳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8日介绍,广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显示,2009年广西耕地总面积为443.1万公顷,比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多出21.3万公顷;全区人均耕地1.31亩,较全国人均耕地低0.21亩,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广西国土厅总工程师吴锡熹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广西于2007年7月起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区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
据介绍,广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10.29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64%。建设用地总量比2008年变更调查数增加14.94万公顷,增加比例为15.67%,增加最多的是村庄用地和建制镇用地。国土部门建议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在重点保障发展对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用地的力度,重点解决好城镇低效用地和农村空闲用地的盘活,逐步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增量用地的依赖,着重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发展模式,转变利用方式,控制开发强度,以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吴锡熹表示,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广西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相当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当严峻。因此,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吴锡熹认为,是次调查成果提供的各种翔实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对于准确判断广西区情区力,客观分析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和土地管理形势,提供社会共享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为今后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国家安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国家的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