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广州东风路调查分类垃圾桶使用情况,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没将垃圾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别投放,而是哪个垃圾桶离得近,就扔进哪个垃圾桶。在昆明,记者随机查看了几个分类垃圾箱,不同种类垃圾也混在一起。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就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可14年后的今天仍处于“试点”阶段。(4月6日《人民日报》)
垃圾分类试点14年,至今仍处于原地踏步的窘境,分类垃圾箱依然是废纸、餐盒、塑料瓶等和食物残渣的“共存体”,实在让人怪异:到底是公众素质较低,还是宣传引导不力?
公众素质低仍是垃圾分类的一大阻力。广州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表示:推广垃圾分类,并非那么简单,“住户有抵触情绪,不愿意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仍有住户拒领专用垃圾袋”。广州三年前提出,居民可先易后难,在家里只把干、湿垃圾分离,回收站再进行细致分类。但三年过去,最简单的干、湿分离也形同虚设。实行垃圾分类,首先需要公众向自己的生活习惯“开战”。有些国家的老百姓,连一个塑料瓶的瓶盖、瓶身、包装纸都可以分开投放,可是我们呢?
有的垃圾分类投放,却不一定分类回收,也拉低了公众进行垃圾分类的意愿。在一些地方,大多数老百姓起初是按要求分类扔垃圾的,后来发现垃圾清运车一到,又将分好类的垃圾“混收混运”,顿觉自己的环保行为毫无意义,垃圾分类处理难道只是个美丽的传说?环卫部门常辩解说,拾荒者已将可回收垃圾捡走,不必分类清运。但不要忘了,前端分类、后端杂烩,势必打击老百姓的垃圾分类热情。可回收垃圾即使被捡得再干净,环卫部门仍要按垃圾分类的规范程序走,给老百姓作好引导和示范。
政府监管不力,也是垃圾分类试点14年仍踏步不前的一大原因。在一些地方,仅仅依靠口头宣扬及海报宣传倡导垃圾分类。从2005年11月起,昆明开始实行垃圾分类,违反规定的单位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个人可处三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然而8年来没开出一张罚单。广州等其他试点城市也面临类似境遇。有了管理疲软,公众更是习惯难改了。
克服管理疲软,并非一定要针对老百姓强化罚款思维,政府可以采取激励措施,比如对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做得好的市民给予奖励,对进行低价值垃圾回收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也可像上海一些区那样:建立、完善和拓展居民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积分制,将部分商家的优惠活动整合到“绿色账户”平台中,利用以积分换取礼品和各类优惠的激励方式,使得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们切实享受到服务、获得便利、得到实惠,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