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新闻路昆都夜市一带摆摊的段女士向媒体反映称,13日晚,一名醉醺醺的男子走到夜宵摊前说是执法,要收走她的摊子。在采访中,不少摊主反映,这伙人经常打着城管的旗号在昆都夜市摊点上白吃白喝,摊贩们是敢怒不敢言。而执法证上的张姓男子不止一次打着城管的旗号在新闻路一带吃霸王餐。(南方都市报3月17日)对此,当地区委、区政府回应称,调查组走访调查所涉12家夜市摊摊主,发现涉事科长确实存工作时间以外酒后失态情形,但并无摊主指证其有吃饭不付钱的情况以及常年多次吃饭不付钱的问题。区委区政府称,望媒体客观公正,办事处也会加强作风建设。(中国新闻网3月17日)
相关视频在网上曝光后,很快引发各界热议,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处理该事件,前提是让媒体和公众掌握真实、透明、可信的真相。而目前官方所公布信息和之前媒体所曝光的还是有着一段距离。
首先,官方称“涉事科长确实存工作时间以外酒后失态情形”。这也许和摊主所反映的并没有本质矛盾,但“酒后失态”的表述未免有些过于轻描淡写。根据先前报道,“段姓摊主表示,近日几名男子在经营期间与其产生纠纷后,表示要收走她的摊位。”
如果属实,这就既可能是滥用执法权,在非执法时间,大行选择性执法之事,也可能是假借执法权威胁执法对象。前往执法对象的摊位吃饭,这本就是瓜田李下之事,更何况拿出执法证对之相要挟?这显然并不是“酒后失态”所能概括的。调查结果须对酒后失态到了何种地步给出更明确的解释与评价。
其次,报道针对的是“一群人”,而到了调查结果这儿,咋就成了“一个人”?对此,当地须给出合理解释,究竟是否存在其他人,他们又在其间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再者,调查组称走访了12家夜市摊摊主,并无摊主进行指证。这种调查方式并不能让摊主放心大胆出来作证。他们一方面将担忧当地执法者伺机报复,另一方面他们也许确实难以拿出确凿证据,即使被吃了霸王餐,一般也很少有人会对此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最终反而背上“陷害”执法者的罪名。
其实,在报道视频中,有摊主明确指认该科长吃霸王餐,并详细描述了具体细节。在此种情况下,调查组需要邀请各界媒体参与调查,尤其是对此事进行最先报道的媒体,因为正是他们掌握着最一手资料,并有针对性地走访曝光群众,消除他们的顾虑。
最后,长期吃霸王餐在本质上属于索贿行为,相关调查本应由检察机关行使。在本次调查中,不能少了检方身影。为了保障公正性,可以由昆明市检察院指定其他辖区检察院全程跟进,既是履行监督职能,更是对可能存在的刑事案件开启侦查。
无论该事件调查结果如何,整个社会至少需要形成一个共识,执法者本就不能到执法对象处进行消费,这本是一种最基本的回避,执法主体需要拿出更具强制性的规定,让下馆子的“胖翻译”失去不给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