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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家城管总局是盲人点灯白费蜡
时间:2014-03-06 20:23:22  来源:红网  作者:赵志轩 
  “现在的城市管理就是一个筐,别的部门不管的都往里装”,关于城管的话题,始终是历年两会的热点之一,现代快报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将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而议案(草案)的起草人,一位是扬州大学的教授,一位是南京的城管队员。议案建议,现在各地的城管“每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建议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作为主管部门,与住建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目前,这份议案草案已被参加全国两会的江苏团代表带上会,并将联名提交。(3月4日《现代快报》)
  
  江苏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成立国家城管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意在规范城管队伍,杜绝“每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的乱象。不可否认,其提交议案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不是真的有必要再另设一个国家城管局呢?笔者认为,不但多此一举,而且也完全没有必要。
  
  其一,我们大家都知道,现行的城管执法往往被质疑是“借权执法”,目前城管部门的行政管理相对处罚权,对应多个职能部门,例如,对无照商贩的管理,对应的是工商部门,环保污染对应的是环保部门,园林绿化对应的是建设部门,交通秩序对应的是交管部门……如果这些职能来一个“各归各”,都拿走的话,城管局便一项职权都没有。假如把各个部门都能各尽其职,厉行好自身职责话,那么,连地方城管局有无存在的必要都很值得商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试问,还有必要在本已臃肿行政机构之上在另设一个国家城管局吗?
  
  其二,退一步来讲,即使成立了国家城管局,那么,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城管乱象与暴力执法吗?答案显然也不容乐观。因为,如果城管心中没有“为民服务的意识”,不从根本上转变执法理念,即使上面有再多的直管机构和机关,也是鞭长莫及、无济于事。那么,试问,成立这样一个形同摆设的国家城管局,还有这个必要吗?
  
  其三,最让人哭下不得是,地方城管竟然把急于成立国家城管局的原因,归结于“儿孙满堂,尚无爹娘”,亟需找个爹来管理自己。笔者认为,此言差矣。即使找一个再好的“爹”来管理自己,也不如自己把路“走平走正”。如果事事都需要一个“爹”来管理和照顾的话,那么,这个孩子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把自身的一切过错的原因,都归咎没爹“罩着”,岂不是缘木求鱼?
  
  说到底,无论是急于建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还是急于建言成立国家城管局都无必要。换句话说,如果城管执法队员心中没有“为民服务的理念与宗旨”,总是趾高气扬、颐指气使的暴力执法。那么,即使制定再多的城市管理法,成立再多的国家城管局,都无疑是盲人点灯白费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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