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看身份”的时代,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最终统一后,终于一去不返。消除户籍制度带来的养老保障差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人的城镇化”,这一制度的延伸效果,已经超过了养老制度本身。对陕西来说,推行方便快捷、服务终生的养老保险,“真金白银”地探索养老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显得尤其重要。
城乡突围:养老不再看你身份
传统的城乡二元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弊端,为什么要选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如何让养老金保值增值,使社保资金的来源更加丰富?陕西在2011年就施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三年以来,还有哪些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创新?为此,记者采访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翟四虎、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建康、宝鸡市人社局局长陈留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方便快捷、服务终生
——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翟四虎
记者:作为西部省份,陕西在2011年就进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产生了什么效果?从2011年至今,还有哪些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翟四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把老有所养、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改善民生。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我省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起步早,推进快,统筹城乡全覆盖制度的建立,使广大城乡居民得到了实惠,这项工作受到了国务院的表彰,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评价和充分肯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宝鸡模式”为全国建立新农保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制度基础。
2007年,陕西省选择了在宝鸡市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当年7月,宝鸡市的太白、麟游两个县和其余10个县的50个村开展了新型农保制度试点,省级财政当年拿出1000万元给予补贴。这一举措,为农民办了一件大实事,使得农民的收入稳定增加,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情拥护,促进了农村的乡风和谐。
2008年,陕西新农保扩大试点,其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结合的筹资模式被写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2009年国家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就是采用了我省宝鸡市的新农保制度模式。
2011年5月,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全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问题”。明确了将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六个统一”:一是统一了制度政策。将新农保和城镇居保的两个制度归并合一,政策统一;二是统一了参保范围。凡是全省境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一律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三是统一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将原来新农保缴费的5个档次和城镇居保缴费的6个档次调整为11个档次,最低为100元,最高为1500元;四是统一了城乡居民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从缴费100元补助30元到缴费1500元最高补助80元;五是明确了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对列入国家试点县的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5元,对未列入国家试点县的由省和市县财政按55元标准各承担50%,并对陕南三个市19个县的55元基础养老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六是统一了工作机构。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经办管理服务机构。为加快推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明确了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时间,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已参保1704.87万人,平均参保率99.8%,其中有392.85万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月领到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水平最高为130元,最低为60元,待遇领取率达到100%。
记者: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早于全国3年,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重点是什么?
翟四虎: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多,情况复杂,经办管理服务难度大,我们的目标是为全省广大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经办管理服务,为其“跟踪一生,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在基础管理方面,要建立村、乡、县基础档案资料,加强档案管理。仅宝鸡12个县区,就有9个县区档案管理达到了3A标准。并建立了标准统一的经办操作规程,各级管理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国家“金保工程”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建设,在村一级建立发放网点,保证了大部分地区农民足不出村就能领到养老金。有些地方还做到了“四个不出村”:即“缴费不出村,信息查询不出村,年检认证不出村,领取养老金不出村”,使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保证了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的重点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大信息化全覆盖的步伐,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服务;探索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长缴费,以便将来能够领取比较多的养老金,以提高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水平。
记者:国务院会议指出,要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陕西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翟四虎: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确定了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统一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制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从2010年11月开始在延安市进行试点,历时1年半,全面完成了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覆盖工作。
陕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支撑省、市、县、乡四级经办机构的业务经办、财务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的开展,确保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及时、高效开展。
目前,在社会保障卡的建设应用过程中,我们正在试点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统融合,建立统一的全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同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金融机构的系统进行衔接,实现社会保障卡的代缴、代付功能,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手段,为陕西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推行公平要“真金白银”,应多方探索养老金保值增值
——访陕西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建康
记者: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为什么要选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统一?
王建康:我国现有的多轨制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特殊,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前,存在城市居民、农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养老保险等多种制度并存的情况。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建立时间短,覆盖面广,保障标准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则有一定计划经济遗留的成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则和企业效益严密挂钩。在制度设计方面,是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而2011年在全国开始施行的新农保,保障面大,采用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方式。城镇养老保险,针对的是非就业群体,和新农保都属于“补漏”型的保障方式,所涉及的群体也非常大。为什么要选择这二者进行统一?因为二者本身差距很小,从制度设计、资金来源、保障目标方面都很类似,兼容性很强。对两个筹资方式接近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合统一,是对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推进,也为解决养老制度多轨制的问题迈出了一大步。
目前,我国正在进入老龄社会,养老基础差、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顿的老人,子女的负担也比较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家庭矛盾也逐渐出现。这两个制度的统一,打通了养老制度的分割,实际推进了社会公平,让农民也分享了城镇化的红利,农村老人来到城市也能享受到同等待遇。政府下定决心,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消灭城乡差别铺平了道路。
记者:如何让养老金保值增值?社保资金的来源怎样才能更加丰富?
王建康:要推行公平,是需要真金白银的。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财政的情况不同,实行起来自然有不同的办法。有一点可以肯定:资金打通了,城乡养老合并运行,会产生规模效益,将养老金的效用最大化,同时也加强了监管,防止社保案的发生和资金被挪用。
在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方面,有这样一些思路值得探索:在公用事业建设、石油煤炭等行业让养老金进入,获得增长,再回馈全民。在省级层面成立某些基金,在资本市场中获得盈利。购买国债,至少利率高于银行利率。对于革命老区、生态保护特殊地区等进行特别安排,给予特别补贴,以使得当地的养老金和其他地区相差不大。总而言之,民生工程要有持续性。动员社会力量进入社保、吸纳个人捐款,从理论上来讲可以,但是实际操作并不容易。所以,社保资金来源如何丰富,确实值得进一步探讨。
记者:城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相应的财政补贴标准是否应该呈几何级数的提高,以达到多缴多补,提升居民的缴费积极性的效果?
王建康:我认为这一标准不宜突然提高,仍然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宝鸡的例子来说,个人缴费200元以下政府补贴30元,缴费1500元则是80元,相差只有50元。但是,假如将个人缴费1500元的补贴调高至300元以上,虽然能在实际上提升居民的缴费积极性,但这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不公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本是为了“保基本”而设计,如果一味地追求多缴多补,普通居民很难达到这一标准。
记者:有这样一种声音,认为职工养老保险应当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才能达到真正的公平。你认为是否有这种必要?
王建康:养老保险“碎片化”的问题的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但是,“碎片化”也可以这样理解:虽然社会存在多种的养老保险,但如今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已经统一,从实际情况看,现在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身份的转变并不难。打一个比方,一个农民,在农村可以参加养老保险,进入城市打工后,如果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也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如果自己做生意,不愿意当职工,也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城镇的非就业居民身份转变后,也一样能享受到这些待遇。
所以说,养老制度的公平并不是指绝对的公平,而是指在适用制度和规则方面达到人人公平。另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标准不同、资金来源不同,也很难合并。
移民城市从“养儿防老”到“宝鸡模式”的转变
——访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留根
记者:传统的城乡二元化的养老制度有什么弊端?在宝鸡2007年推行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城乡养老的现状如何?
陈留根:新农保是国家规定险种的有益补充,农民是中国最大的人口群体,在既有的传统思想中,怎么养老?基本上唯一的办法就是“养儿防老”。如果子女孝顺还好说,子女不孝顺就会导致一系列剧烈的家庭矛盾。另外,有一些农村居民失去了劳动力,如何保障?仅靠低保显然是不行的。从宝鸡的实际情况看,宝鸡是一个移民城市,作为我国的重工业基地,上世纪六十年代三线建设的重要地域,很多支边的干部家属随其来到这里,没有工作,老了以后就很难有依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宝鸡市委、市政府在财政收入不宽裕的情况下,通过调研、探索建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开始时的推进其实也比较困难,群众没有意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特别是国家的政策未出台,群众仍有疑虑。用百姓的话说:“60岁以上老人不用缴费就能领取养老金,咱不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事。”
为了解决群众的疑虑,宝鸡市充分进行宣传发动,以至这个政策后来变得家喻户晓。百姓看到了好处,得到了利处,后来就主动找上门来参加养老保险,也相信了这个“天上掉馅饼的事”。所探索建立的新农保制度,被称为“宝鸡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目前,宝鸡市参保人数达到156.3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了99.6%。
记者:宝鸡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有哪些创新举措、为民让利的行动?
陈留根:2011年,宝鸡市率先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合统一,比全国提前了三年。根据宝鸡市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情况和居民希望提高缴费标准的愿望,宝鸡市将个人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到1000、1500元11个档次,居民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调动了参保和续保的积极性。宝鸡及时出台政策提高了缴费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给每个参保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的基础上,参保居民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5元,最高达到80元。目前,宝鸡每年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用来进行城乡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建设。
在国家基础养老金55元和省财政补贴5元的基础上,宝鸡将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为:60至69周岁每人每月85元,70至79周岁95元,80至89周岁105元,90周岁以上115元。并出台了特殊人群参保政策。重度残疾人参保按最低缴费标准由财政全额代缴;重度残疾人在享受财政代缴最低保费后,自己选择更高标准缴费时,同样可以享受缴费补贴。城中村居民人均土地小于0.3亩,且有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金个人部分,可以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
记者: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宝鸡在经办服务、资金安全等方面有什么新做法?
陈留根:在经办管理服务方面,宝鸡已经建成了覆盖城乡、四级管理、三级经办的服务体系,在市本级、12个县区分别建成了1.1万和6000平方米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全市120个镇(街)、165个社区、1729个行政村建成拥有15至60平方米服务大厅的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站)另外,参保、缴费、领取、年检、查询“五个不出村”的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已经建立。村民想要办理这些业务,村里都有专门的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配有“反向运行”的POS机,村民只要拿卡来刷,就能方便地领到现金。
未来宝鸡要持续提升养老保险的服务质量水平,深化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基金管理逐步收归市级统筹,为基金的安全性加码。并要激活机制,调动参保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县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要有专人管理,在今年全部实现联网信息化。
记者:从你的工作经验来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对城镇化的提速有没有相应的促进作用?
陈留根:举个例子来说,宝鸡市计划在农村试行工伤保险,因为目前因农村基建、盖房子受伤,因伤致贫、返贫的例子也不少见。给这些居民引入原来城市人才有的工伤保险,就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另一层保护。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对城镇化的提速肯定是有作用的。二者统一后,至少在制度上为扫清城乡二元化局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且,城乡居民不分农村城市,都享有一样的缴费标准,一样的经办服务系统。这个系统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支持,未来也可以在社会保障卡普及之后,逐步推行集工商、失业、金融、社保、养老为一体的保障制度。宝鸡目前已经发行了150万张社保卡,医保在西安20多家医院都能使用。我们希望在制度进一步完善后,社保卡能够真正在全省甚至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