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开发区规划打架:一个严禁开发一个规划社区
时间:2014-01-14 14:06:50
来源:人民日报
同一区域,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建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地规划为旅游休闲度假区;一个规划严禁房地产开发,一个规划却计划建设景观社区。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称,陕西省汉中市兴元湖附近,几年前新建的安置房因被纳入新规划,面临大规模拆迁。新老两个规划是否有矛盾?是否会造成浪费?基础建设谁来埋单?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日前,有读者反映,陕西汉中汉台区有村民几年前自家刚建好的房子因区域规划变动要被拆。记者前往汉中实地调查。
企业限产,利润减少,几年前新重修的房屋面临拆迁
1月9日,记者在汉中市兴元湖附近看到,一些村的拆迁工作已经开始。汉中市汉台区政府网站也在2013年11月25日发布消息称,汉台区兴元新区二期项目征迁工作自10月初开展以来,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500余户,征地4600余亩。东翼、西翼、核心安置区已完成征地拆迁。
据了解,兴元湖附近这片区域之所以面临拆迁,是因为汉中市在这里规划了一个休闲度假区——兴元新区。负责执行度假区规划建设的兴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腾介绍说:“在兴元新区规划建设区域内,将以旅游产业为主,以前不符合这些产业规划的所有项目要搬迁、调整。”
但是,搬迁工作让新区规划范围内的90多家企业和众多居民感到不适。
承担附近某经适房项目建设任务的负责人邓宝平说,2012年,新区规划出台后,他负责承建的安居工程项目因为处在规划范围内而被叫停。“之前4年的时间,我们为此工程已经投资数亿,涉及施工单位10多家,停工给投资方和参建方都造成利息损失数百上千万元。”谈起此事,邓宝平一脸无奈。
一些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他们被告知企业要搬走,“所有涉及的企业都停止扩大规模,减少的利润不说,以后还要将原有的设施等搬迁或推倒,其间又涉及到运输、再建等各个环节,这会造成多大的浪费?”
2008年的“5·12”大地震中,汉中部分村民的房子受波及,当地村民花大力气重修了房屋,而现在又将面临统一规划拆除。汉台区叶家营村村民田明新连连感叹:“新修的房子,可惜了。”
记者还发现,大量还在耕种的土地也在征收范围内。汉台区焦山庙村村民许兵娃告诉记者,焦山庙村约有1000亩普通农业生产用地在征收范围内。
一个规划严禁房地产开发,一个规划要建景观社区
在兴元新区管委会,记者看到了新区的规划沙盘:2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高楼鳞次栉比。
汉中市政府网站上一则题为“汉中兴元汉文化国家休闲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审议”的消息称,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高水平、大手笔打造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核心组团要按国家5A级景区标准建设,着力凸显汉文化个性”。
李腾介绍说,市政府聘请了国外的知名规划设计师,对新区进行了设计。最终确定规划出27.7平方公里的核心开发区,以及10平方公里的协调区。
但采访中,记者发现,汉中市兴元湖周围有两个开发区、两个管委会、两个规划沙盘。
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12]176号文件,批准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文件,该开发区是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开发区,批准面积为8.12平方公里。同时,文件明确规定了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四至区域范围。
然而,汉中市委市政府通过的“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规划方案所划定的区域,却与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所重叠。
对此,李腾解释说,“旅游休闲度假区把原规划的经济开发区的地盘占了2/3。所以现在汉中经济开发区要向北、向西搬出去。”“汉中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要重新做,兴元新区的不变。”
记者发现,新规划不仅抢占了国家级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用地,也改变了土地的用途。
国办函[2012]176号文件明确规定,“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而《汉中兴元汉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中却写道,“要在兴元新区中西部建设错落有致、移步换景的景观社区和度假产品,两湖北边区域建设国际级的滨水度假休闲社区”。
至于建设资金,《实施方案》中写道:“兴元汉文化度假区前期开发总投资约200亿元,开发土地收入约200亿元,基本可实现投资平衡”。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沙盘规划来进行建设,200亿元肯定拿不下”。
有群众质疑:“用土地开发收入作投资,汉中的购房需求有那么大吗?度假区建好后,能吸引到那么多的游客吗?以后招商不力、工程烂尾后,若领导调任,这又是个半吊子工程。”
据记者了解,陕西汉中地处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区,2013年,全市10个县中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汉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27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周围相对富裕的城市也不多,还有不少旅游点分散客流。对于花重金建设这样一个度假区的收益,不少人表示怀疑。
专家指出,开发区规划建设需政企分开,完善监督机制
采访中,围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拆迁、补偿的问题,李腾解释说:“现在都是政府搭台,企业进行运作,政府都没出钱。”
而记者在《实施方案》中看到,“所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兴元新区管委会全部承担。”
《实施方案》中还提到,“兴元新区成立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兴元新区管委会下属公司。兴元汉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费用,全部计入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成本”。
政府机构的费用能否计入下属企业成本?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刘旭涛教授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政企不分行为。他表示,自1998年实行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政企被要求严格分开。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指出,政府负责规划,而企业负责的只是具体运营。管委会属于行政单位,应该也必须吃“皇粮”。花的应该是公共财政,办的是公共事务,维护的是公共利益。此管委会将自己的办公花销转化为企业的成本,就吃了“杂粮”。
记者了解到,规划区内有51家企业和不少住房面临拆迁。当地人叹息:“一拆一建,GDP上去了,可浪费也实实在在上去了。”
刘旭涛教授指出,企业有股东和老板的监督,在花钱方面有严格的约束机制,在风险方面做合理且及时的评估、规避。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容易缺乏有效监督,做项目规划时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诱发了在项目建设中的浪费和拖欠地方债务问题。他表示,目前中组部对干部考核进行了改进,将地方债务纳入了干部的考核体系。应大力支持这样的考核方式,才能有效避免政府在短期化投资中对公共财政的严重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