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镇化发展的重点是“大城市”还是“小城镇”,尚存在不少争论。
早在1982年“中国城镇化道路学术讨论会”上,与会代表就强调我国农业剩余人口只能就地转化为非农业人口,“离土不离乡”,大力发展小城镇。1983年,费孝通先生提出“小城镇、大问题”之后,发展小城镇也成为理论界和政策层的主流思想。在不少人看来,发展小城镇不仅是基于庞大的农村人口而“城市供给不足”,也是因为城镇是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联接点,有利于农村人口转移及工业化。特别是在城乡二元化背景下,城乡二元化的制度及福利的巨大落差,使发展小城镇成为一种客观的和经济的选择。
然而,“小城镇论”也受到一些人士的批评。特别是针对上世纪90年代“小城镇遍地开花”造成城镇功能不全、资源浪费现象,一些学者提出应“发展大城市”、“中等城市”或“城市圈”等建议。如尚启君和周炳林等分别从产业发展和资源利用的不同角度分析,提出大城市化模式是最优的城市化模式,我国应走发展大城市的城市化道路。杨波、朱道才、景治中则通过对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阶段考察提出我国应该选择集中型城市化和大城市的道路。原新、唐晓平等也曾提出,“都市圈化”是一种新型的中国城市化道路。
如果说沿海发达地区已进入城镇化的区域扩散发展阶段,那么,中西部地区整体上仍处于城镇化的内聚发展阶段,各种资源要素向城镇的节点聚集趋势明显,城乡二元特征仍显著。“两型社会”的城镇化建设要求,也不允许沿海早期“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乡镇产业粗放型发展模式在中西部地区重现。因此,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侧重,应是进一步促进特大、大中城市含县城、县级市的节点聚集发展,做大做强都市连绵区,扶持大城市发展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把有实力的地级市、副地级市发展成为地域性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县城县级市,使之成为承载整个省域城镇化人口聚集的基本单元,择大择优择强建设一些重点镇及特色镇。
以湖北为例。武汉作为特大型城市,经过多年超常的持续扩张,规模经营和边际效益整体上均已越过峰值。各种公共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服务包括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建设成本将越来越高,“城市脖的严重隐患将越来越多,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原则的冲突将越来越大。参照通用的相关数据进行估算,武汉等大型城市要有效接纳1个农村人口,其经济成本包括征地拆迁、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社会民生保障与行政管理费用等平均值大约为50万~60万元成都市为68万元,重庆市为80万元,广州市为92万元。仅以规划中的110万人计算,总额则在600亿元以上。再加上此前为那些已计入城镇人口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妥善融入城市社会的农民所必须偿付的历史欠账,必将对政府构成巨大的财政压力。
相对而言,“中心镇”和“特色镇”数量多、密度大、投资盛见效快,方便农民就近“洗脚上岸”。
但存在四个现实问题:一是小城镇布局分散、规模狭孝运行质量差、服务功能弱、管理成本高的劣势也非常明显;二是“中心镇”和“特色镇”本该是由交通枢纽、产业链接、物流配置、服务健全等生产要素聚集而成的经济增长极,数量自然很少,往往超越既定的行政区划。但“中心镇”和“特色镇”的评定,很大程度上不依市锄制考评而靠行政手段认定。上级政府往往采取按县域平均分配的办法,“一碗水端平”,结果仍旧可能“摊大饼”;三是多数“中心镇”和“特色镇”缺乏产业支撑力,稳定的就业机会非常少,很难达到有效转移非农业人口110万人的规划目标;四是不利于土地集约使用的原则。根据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中部地区建制镇人均占地512.5平方米,等于国家关于建制镇人均占地标准100平方米的5倍,高于同期地级以上城市人均占地的8.31倍。我们对监利的朱河、洪湖的瞿家湾、咸安的双溪、京山县宋河镇等四个省级重点镇的抽样调查表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460平方米,远远超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104平方米的约束性标准。这种状况与国家越来越严格的用地法规明显相悖,肯定难以可持续发展。
根据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具体情况,应该把农村城镇化的主战场放在县域的城关镇即县城。它具备了四个条件:一是县城为县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生产力诸要素的聚集度较高,基础设施较全,服务功能较好,工商业经济比较活跃,相对容易创造就业机会;二是于绝大多数农民群众来讲,进入大中城市的门槛高,但在县城生活不仅能够享受现代化的物质文明,而且还因地缘、亲缘、血缘的关系能让人产生亲切感与安全感,浓烈厚重的乡音与约定俗成的文化之中,也比较容易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三是经济成本相对较低,县城有效转移一个农民的综合投入约为15万~20万元,仅为大城市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县城的土地集约程度明显高于一般城镇,也比较容易实施“生态优先、低碳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政策措施;四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县域经济的迅速发展,县城的规模经营和边际效益正在呈现广阔的开拓空间。仍以湖北为例,如果在未来的10年间即到2020年,能够让县城的人口规模平均达到30万人的话,则62个县城的总人口将达到1890万,比现在净增加1000万人。仅此一项,湖北全省的城镇化率便可提升15个百分点。
所以,把城镇化的着力点和主战场定位在县城,加快县级市和县城发展,这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