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逆城镇化”哪里不好
时间:2014-01-13 12:55:49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黎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1月10日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

  姜部长的这一似要推行“新政”的强硬表态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网民几乎一边倒地反对“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提法。

  至今尚有相当多的官员不知道他们的所言所行必须于法有据,更不知道表述政策应该使用明确的法律概念。比如在这里,身为国土部的官员,至少要厘清“城里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所涉及的“农村”包括不包括“城中村”与“城乡接合部”,城市辖区内“农民市民”居住的区域又该怎么说,从乡下转了户口又想回乡的大学毕业生算是什么人,城里的房地产商和审批土地的官员,是不是“城里人”。

  其实“城里人”这样的说法并无法律意义,官员欲行新政,需先通过立法对“城里人”概念做出司法解释,缺乏这一点,就让国土部出台的“新政”呈现出于法无据的特点。这样的“新政”要强硬推出,只好找一个政治正确且具有一定权威地位的理由作为依据,于是就拿“逆城镇化”当帽子吓唬人。

  我们且将农民进城生活、买房算“顺城镇化”,市民下乡经营、建房算“逆城镇化”,但此一顺一逆,都包含正面和负面两种动因与效果。“顺城镇化”不见得都是进步,“逆城镇化”未必全然落后。农民背井离乡进城谋生,只因他们的希望不在田野上;城区市民下乡经营、居住,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希望的田野。官员,尤其是较高级别的官员,应该洞察这一点。

  城市里房价高得离谱,市民付出多方面的代价去乡下居住,事实上可以起到减少无房户和房奴,减轻城市负担的作用。假如市民放弃政府保障房福利自谋出路,以保障民生、增加国民福祉为己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要加以阻挠呢?

  农村人可进城买房,城里人不准进村买房,这显然没有道理。上世纪50年代,一些文件和法令剥夺了国人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死死卡住了农村居民迁往城市的路径,使中国城乡之间的差别越拉越大,造成迄今仍难根除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如今,当国家松动对农民迁居城市的管制多年后,国土部试图对城市居民迁往农村施以管制,这种关乎社会前途的重要表态或可能的决策,经何种程序加以合法化,将如何运作,都需要我们进一步追问。

  其实,倘若在城市里买不起房的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势必出现利于民而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结果。因为这会打破一些地方官员垄断土地交易的局面,进而,地方政府会少收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商建的房子销路会受阻,城市里的高房价将难以为继,城里尚未拍卖的土地再也卖不出好价钱,政府土地财政红利会蒸发,政府和银行、房地产商等强势群体会同时遭遇利益链断裂的危险……

  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给房地产商,建房后再加高价卖给城市居民,这一联营模式,因最能实现强势群体利益最大化,而使得某些官员不顾一切地拼命捍卫它。

  有些地方官员和商人为利润而毁败、强征良田,却打着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的旗号招摇。不是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土地吗?其实不攫取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自主交易权就是最好的办法。因为农民才是最热心保护土地的人,怎样处置、使用自己的土地最合算、最节约,农民最明白。他们的自主权即他们的根本利益,有了这一项权利,自然能够实现保护土地与富裕民众的双重目标。

  官员上嘴唇下嘴唇一碰,就剥夺国民一项重要权利,这是“逆法治化”;强行制止市民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之间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这是“逆市场化”;得不到超高的垄断利润则誓不罢休,这是权力的“逆国民化”。一言以蔽之,国土资源部部长的上述言论,是值得商榷的。

  眼下,“新型城镇化”正在大力推行,其内容之一就是放宽农村居民前往中小城市落户的限制,这无疑是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向往城市美好生活愿望、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农民迁徙自由权的重要改革举措。但如果仍然禁止城市居民选择以适当的方式前往农村地区定居,这显然是令人费解的举措,在传达错误的信息。

  (作者系专栏作家)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