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管局日前下发《关于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队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并欢迎广大市民抓拍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物质奖励。齐鲁网1月4日讯。
连日来,公共场所禁烟的话题成为媒体和公章关注的焦点,相关评论也不少。总的来说,绝大多数人都支持公共场所禁烟,并希望把这一禁令落实好。说句实话,我国烟民之多占世界各国之首不容置疑,而且日趋低龄化,令人堪忧。但是,由于吸烟的人群遍布各个阶层,加之一旦上瘾就很难戒掉,尤其是一些领导在公共场合吞云吐雾,无形起到了鼓励和带动作用,再就是现实生活中,基本上都是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吸烟的标语标牌,很少有人去真抓实管,这就造成了流于形式,禁而不止的现象十分普遍。
在从各地落实情况来看,大都是就事论事,没有出台相关落实规定和措施,也没有具体落实责任人和时间表,国家的相关规定悬在空中,很难落地,更谈不上取得扎实成效了。而济南城管局率先出台《关于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要求城管队员在日常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过程中,严禁城管人员衔烟执法、衔烟管理和衔烟驾驶机动车,并且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他人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试想作为城管队员衔烟执法,不但直接影响自身形象,而且你再去劝阻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受人于话柄。再就是过去有关城管负面新闻的报道中,就有城管队员叼着烟卷、衣冠不整的丑陋形象。因而在到网友们的抨击。现在这个通知一下,就形成了要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无疑对提升城管形象和执法力度都有好处。
尤为令人高兴的是还远不止这些,这个通知的出台,还实实在在的把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作为城管的一项责任和工作,也就是作为份内事。既然是本职工作,那就要毫无任何理由去干好,工作干好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效果自然也就达到了。此外,《通知》中特别指出,各单位在承办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城管局还将积极开展创建无烟机关(单位)、无烟执法(大)中队,同时提倡环卫工人保洁作业时不吸烟。不说禁烟效果,还能节省大量公款,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可谓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济南城管的“禁烟令”出台后,当即引发网友们的热议,多数网友持赞成和至支持的态度,有少数网友认为是作秀。笔者认为,即使是作秀,只要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那么秀一把也无妨。再说如果是真想作秀,那只要出台相关通知就行了,完全没必要动员和鼓励广大市民监督举报,要知道群众眼睛无处不在,而且是雪亮的,没有真抓实干的决心,还真不敢这么做。这无疑是个自己编织一张监督网,一有违反,就很难逃脱被举报查处的下场。因此说,济南城管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抓工作办事情都要从实际出发,从自身做起,其身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要我们坚持做到要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任何难题都可迎刃而解。从而促进各项工做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