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从本月下旬至2014年4月底,在全市开展以治理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行为为重点的“路风”专项整治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全市城市交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升。
重点整治三类车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公务车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车行为,我市将重点整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套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假牌),不按规定安装悬挂号牌,无牌无证,污损遮挡号牌, 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及乱停乱放乱鸣,闯红灯、逆行、违法变道超车、挤占公交专用道及驾乘车辆向外抛洒物品。
在公交车交通违法及不文明服务行为方面,我市将重点整治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不走公交专用道(特殊情况除外);违法变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乱鸣喇叭及驾驶员不按规定进站停车;驾、乘人员服务态度恶劣,讲粗话,辱骂乘客,与乘客发生有责纠纷;首末班不准点发车,在站台超时等客,有意延时,招手即 停,开车抽烟,开着车门行驶。
对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我市将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违法变道、挤占公交专用车道,乱停乱放乱鸣,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掉头;在不文明服务方面,重点整治不打表收费,故意弯道多收费,宰客,拒载、拼客,不给发票,服务态度恶劣、讲粗话、辱骂乘客、开车抽烟。
非机动车“窜道”列入整治范围
我市还将整治全市社会车辆特别是公务人员驾驶私车的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车行为:非法营运,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吸毒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套牌)、伪造、变造号牌(假牌)、无牌无证、污损遮挡号牌,乱停乱放乱鸣,闯红灯、逆行、违法变道超车、挤占公交专用车道及驾乘车辆向外抛洒物品。
同时,城区非机动车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如非机动车及行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斑马线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乱执法行为,如不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不文明执法和不廉洁行为等均被列入整治范围。
问题突出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据介绍,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此次整治活动的自查整改阶段。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开展明察暗访,建立完善公务车、公交车及出租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问题台账,并针对自查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确保得到有效整改。明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监督检查阶段,我市将组织交警、媒体记者和行风监督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分类、分区域、分重点对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行车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群众反映的“路风”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督查发现和群众反映并经核实的问题,分类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问责。
对检查中发现的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违反城市交通法规和不文明行车的行为,我市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问题突出的还将追究相关单位及其领导的管理责任。同时,对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行为的处理情况,将作为市级文明单位考核评比、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及个人评先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