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从11月15日起,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将联合进行全省贯彻欠薪处理责任制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持续到2014年1月20日。
据悉,“实现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是人社部等国家八部委和省政府决定的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阶段性工作,包括:实现春节前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处理,工资类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欠薪引发的群众性事情得到妥善处置。
我省还专门成立贯彻欠薪处理责任制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重点督查高速公路、铁路(包括高铁和地铁)、水电以及因水电建设导致城镇搬迁等新建项目涉及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据悉,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符合移送条件的,按照部、省有关劳动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及时移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