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3年内对7.4万口山坪塘进行整治和必要的清淤扩容,同时,培育和发展村(社)级居民供水管理协会,致力破解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难题。相当于新建30座中型水库;将恢复灌溉面积120余万亩,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10%以上;约150余万人和170余万头牲畜将有水源保障。(8月29日 重庆日报)
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高,有助于创建好优美的农村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富民宜居的最迫切要求,其直接受益者也是农村的广大老百姓。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无疑会给重庆百姓带来福利,但建设和修缮只是完善农村水利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应落实在管理和使用上。因为从实际情况出发,实施层面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注意与改进。
一是如何改变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近年来,特别是2009年以来,全国陆续实施“小农水”工程,投入了大量成本建设农村小水利工程。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乡镇一级,农村水利已经并入到农业技术中心,几乎没有专业的水利人员;更为严峻的是,在村级干部队伍中,完全没有水利技术人员。同时,在小水库、山坪塘、提灌站的管理上,也多采取镇村干部兼职的形式,其专业化程度可想而知。所以,此次重庆整治山坪塘时也需注意到对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是如何完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配套工作,提升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农村水利既有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和生活供水等功能,也有防洪、除涝、降渍、防治地方病等除害减灾功能,根据各种不同农村水利的特点,需要对不同功能的水利工程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多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使水利工程在完善的工程管理条件之下,取得较好的工程效益。
三是如何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就目前的情况来讲,各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管护存在几种悖论。一方面,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具有全面的管辖权;另一方面,水利基础设施所在的乡镇和村社,因为属地管理原则也负有管理责任,管理权限的重合,造成一部分水利设施的管护和监督不到位。此外,农村特别是农业用水往往不能够及时的按照农民意愿统一管理,往往会滞后于农业生产中气候变化的需要。这也是在整治过程需要特别注意的。
此次重庆市提出要培育和发展村(社)级居民供水管理协会,应该是一条可行的务实办法。该市如果能在此方面做出一些有益探索,势必会对全国许多省份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提供参考性经验,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