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被征地农民市民化,促使其尽快融入城镇,是地方党委和政府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把实现人的城镇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注重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益,通过集约化安置、多样化扶持、同城化社保、科学化管理、常态化教育等方式,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在城市的生活和发展问题,在统筹城乡发展、推动被征地农民市民化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以实现住有所居为基础,通过集约化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居”。雨花区将被征地农民保障住房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坚持“一部规划管到头、一张蓝图建到底”,保障住房的提供和建设由区政府统一管理,在核定住房建设的土地指标后,整体交由区城建部门统筹开发;统筹布点、集中安置,改变原来以村为单位的安置界线,依据城镇功能分区,实行科学布点,加快被征地农民向新社区集中,同时倡导高层安置,实行集约节约安置,使同等拆迁人口生活安置用地降为传统安置用地的1/3;统筹建设、集中配套,安居房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项目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将市政、园林、城管等集中引入安置小区,保证环境绿化和基础设施配套。这启示我们,被征地农民为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必须首先帮助他们实现居住条件的市民化,在城市“安居”。
以促进就业发展为关键,通过多样化扶持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业”。雨花区把被征地农民就业纳入城市就业体系,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和引导被征地农民进行二次就业创业。通过政策服务来“引”:颁发《关于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济发展和创业富民奖励办法》等文件,全面推动就业创业;通过加强培训来“扶”:结合区域内重点项目、大型企业的用工需求,实施“学校出菜单、企业下订单、政府来买单”的培训模式,组织被征地农民进校学习,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通过拓宽渠道来“帮”: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一批社区服务、交通劝导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年龄偏大者就业,定期举办“就业创业季”、“被征地农民就业专场招聘会”、“送岗位进社区”等主题招聘活动,打造“15分钟就业圈”,让被征地农民在新家门口实现就业。这启示我们,“乐业”才能长久“安居”。帮助被征地农民从第一产业顺利转到二、三产业,实现就业发展市民化,是促进他们融入城市的关键,也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以完善社会保障为支撑,通过同城化社保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助”。雨花区将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范畴,努力实现他们与市民“同城同待遇”。构建同城化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保基金补贴、社区(村)集体经济托底、就业单位购买、个人自愿缴纳等多种途径统筹社保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构建同城化社会救助体系,从落实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入手,全面构建以低保、五保等制度性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救灾赈灾、临时救济、司法援助等应急性救助为辅助的被征地农民救助体系。构建同城化社会福利体系,通过新建、扩建一批配套学校和幼儿园,使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入园入学;通过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实现“一社区一中心”,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医疗条件。同时,建立“同心圆”慈善基金,增强社区服务和救助功能。这启示我们,从制度安排上为被征地农民适应城镇生活提供有效保障,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不仅能有效避免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结构”矛盾和社会风险隐患,而且能够让被征地农民共享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通过科学化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序”。雨花区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真情大走访”等活动,对搜集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整理、限时办结;创新社区管理方法,在涉农街道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将辖区按照一定标准分成若干个责任网格,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方针,保证社会管理服务全覆盖;夯实基层组织阵地,探索实施商圈党建、项目党建、楼宇党建等模式,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493家,做到哪里有被征地农民哪里就有党的基层组织;积极探索推行社区兼职委员制,聘请被征地农民等群众代表为社区兼职委员,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与决策,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能力。这启示我们,社区是被征地农民进入城市后的“新家”,只有通过社会化、科学化、亲情式的管理,才能让他们适应家的规范、感受家的温馨,激发他们作为城市新成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以提升文明素质为根本,通过常态化教育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志”。雨花区积极开展养成教育,倡导文明理念,在区、街道、涉农社区三级开设“新市民大学堂”,推行发言日、开放日、体验日、公益日和评议日等“社区五日”活动,开展文明礼仪、科学理财、消防安全、政策法制等教育培训,向被征地农民传授现代城市文明知识;开展文明创建,培养道德风尚,以讲诚信反欺诈、讲进取反安逸、讲科学反迷信、讲节约反浪费、讲清洁反肮脏为主要内容,开展“五讲五反”活动,引导被征地农民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开展文化活动,建设精神家园。近五年来,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创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基地和品牌;每年安排6000万元文化事业专项经费,建设完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健身场馆,打造一批深受被征地农民喜爱的文化阵地。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和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这启示我们,被征地农民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化,不是仅仅通过户口“农转非”就能实现的;只有经过城市文化的洗礼、城市精神的熏陶,形成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才能更加自觉、更加自信地融入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