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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应先行确保农民利益
时间:2013-08-23 23:29:53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3年,中国城镇化改革拉开了大幕。中央政府已将“城镇化”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一场城镇化的投资盛宴即将开席。由发改委主导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就预测,“城镇化将在未来十年拉动40万亿投资”。

  各地城镇化改革的试点基本是自上而下、由政府推动。尽管改革具体手法各有创新,但大体路径如出一辙——“土地集中+人口集中=城镇化”。

  城镇化的本质是改革旧有的“人地”关系。首先,农村土地流转集中,打破原有分散经营的农耕方式,机械化设施与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提升农业规模、产值,节余出大量的劳力。“人”的过剩,则通过合村并居、新建城镇集中安置。同时,村庄合并结余出的土地通过指标置换,又能为各级政府带来滚滚财源。

  这是一次对农民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颠覆性的变革。

  可是,当城镇化改革大幕拉开之时,我们发现——人们谈论着如何刺激内需、保持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庆幸着土地财政的延续、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得以挽救,憧憬着万亿投资商机的开启、各相关产业的繁荣前景。这场关乎“三农”的大变革中作为被改革的主体,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呼声却难得听闻。

  正如一位企业界人士所说,就像中国“家电下乡”一样,政府投入了数百亿补贴资金,最终却遭到农民的质疑——“家电下乡”是惠农还是为城里的家电商消化库存。一位老农抱怨,买回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很快“水土不服”、不适应农村水质而停摆,维修起来却十分困难。

  这就不难理解,为何部分地区在城镇化中出现农民集体“被强拆”、“被上楼”的现象;为何当农民搬进高档楼房后却发现,粮食无处晾晒、家畜无处饲养、农机具无处停放;为何通过土地指标置换、挂牌拍卖,政府与农户的土地收益有着十倍百倍的差别。

  一位浙江分管土地的官员担忧,政府一面拆村、一面盖楼,只顾大造城镇却不知从农民的实际需要来考虑——一个个城镇拔地而起,谁来居住,怎么安置就业,这位官员表示,如果一味造城而无实业支撑,农民住在城镇将无所事事,仍会涌向城市,空心村将变成空心城。

  事实上,江浙一带许多村办企业已自行解散。经过多年发展,当地许多村庄都有自办工厂,有的实业资产甚至高达上亿元。眼看着即将合村并居,村里人谁也不愿与外人共享,最终停产变卖、一分了之。

  谁都必须承认,城镇化将释放潜藏着的“土地红利”,为未来中国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谁也无法否认,现有城镇化的改革模式,能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进城务工,增产增收。可谁都心知肚明,城镇化释放出土地红利的最大受益者并不一定是农民。

  在城镇化试点中,一类比比皆是的现象是,尽管在合村并居中,每户农民分得了一套120米的楼房、拿到了二三十万元的补偿款,但政府通过占补平衡、在城郊每售一亩地就有高达四五百万元的财政进账。政府可以为置换的土地改变性质、挂牌拍卖,而农户分得的城镇房却仍属宅基地、无法公开出售。

  任何一项改革都应首先考虑直接相关群体的利益。可现实中往往却有“一群从不坐公交车的在研讨公交调价;一群吃特供的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脱节现象。如果城镇化改革是站在宏观层面,以解决城市、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视角来推动,如何能保证农民的利益不被漠视、不被侵害呢。

  在新一轮城镇化即将全面启动之际,各级政府应转变自上而下的思维模式,从顶层设计上、政策执行中优先考虑和确保农民的现实需求与利益,完善就业、户籍、住房、教育、社保、医疗等保障体系。毕竟,城镇化改革的主战场是农民祖辈世居的宅基地和赖以生存的农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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