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为讨要拖欠近4个月的8万多元血汗钱,故城县女工头王敏在开发商的办公室割腕自杀,幸亏及时送医,王敏才捡回了一条命。13日,脱离生命危险后的王敏告诉记者,“能要来血汗钱,把命搭上都值!”获悉,开发商所欠工资余款,近日内将一次结清。(8月17日《燕赵都市报》)
开发商故意拖欠工钱,属于老生常谈的话题,一般情况下,结算工钱都是到了年底,民工们准备回家过年了,相关部门才出面象征性地为民工们维权,帮助他们讨要应得的工资,似乎不走这个程序,就不能显示某些部门的存在。
正因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到位,使得某些开发商肆无忌惮,敢于拖欠工资。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就无法给民工发工资,可谓一环套着一环,作为开发商,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及时给工头结算工钱尤为迫切与重要,这是事关民生的大问题,一刻也拖延不得。
女工头王敏多次讨要无果,在开发商办公室以割腕自杀方式维权,工程款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血”汗钱,让我们顿生怜悯之情、痛恨之意。怜悯她的不顾个人生命安危,为了自己也为了民工这个群体,拿不到工程款就无法继续承接工程,更无法向民工及其家庭交代;痛恨开发商的无良与无耻,结算工程款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某些开发商不讲诚信的丑恶嘴脸不过如此。
讨要被拖欠的工钱,显然不是王敏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严格说来他们都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维权的道路上,他们走的每一步都很辛苦、很艰难。有的爬上高高的铁塔,有的则静坐于高高的楼顶,拿不到工钱,就不惜跳塔、跳楼,以流血方式相逼,这招往往特别好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引起社会关注,其结果维权者虽然拿到了工程款,却要付出被行政拘留的代价,毕竟这也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举动。
某些开发商好比不点不亮的蜡烛,不把人逼到这个份上,不肯结算工钱,这是何等的龌龊与下流、卑鄙与无耻。如果你们按规矩出牌,及时给付工钱,何至于屡屡上演类似割腕的悲情一幕?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王敏拿到了应得的工程款,还应追究开发商因为不诚信所产生的后果,赔付她的医疗费直至精神损害赔偿,如此才能对其他开发商起到警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