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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鸡肋?!
时间:2013-08-05 10:11:00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谭少容 

    目前,我国正在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强调以人为本,然而我们的档案管理僵化、神秘封闭,以及对流动人员档案实行人档分离、收费管理,与我国经济市场化、社会城镇化进程极不匹配。
    在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下,人才流动日益加大,遗弃档案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有近四成高学历求职者成为“弃档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国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的重视程度很高,而在这一体制之外由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人事档案却被弃之不顾,而且数量不在少数。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就业渠道的多元化、岗位流动的频繁性,人档分离的档案管理使得档案的维护更新滞后,加上转递手续繁琐,加剧了人事档案信息的陈旧与失真,让档案的功能丧失。
    业内人士指出:不管是在职人员还是流动人员,不管是国有单位还是非公组织,档案内容和管理方式大同小异,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人事档案真的就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吗?在新形势下,人事档案的命运会如何呢?

现实:弃档族让档案管理机构处境尴尬

    “我在北京工作,但户口在外地。我的人事档案在10年前由我的单位从我户口所在地调到了全国人才交流中心。由于从原单位辞职,我换到新的单位,档案就一直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没再过问。
    前几天我突然想起我的档案了,给全国人才交流中心打了个电话,对方让我带身份证去查档案是否存在。我拿着身份证去了,档案居然还在呢。不过,我得交清档案管理费和滞纳金,而且由我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代理中心开介绍信转回去。
10年了,我到现在压根就没用过档案。这钱交还是不交呢?这档案是转还是不转呢?这档案还要不要呢?”
这是一个弃档族的讲述,也是很多人对人事档案的困惑。
    随着人才流动的加大,遗弃档案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有近四成高学历求职者成为类似的“弃档族”。某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人事档案中,将近一半的档案被遗弃,其中存放时间最长的已达10年,至今无人问津。
    在城市化网社区频道网友发布的一份“晒晒被遗弃的档案”帖子,我们发现今年遵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有应往届毕业生档案10000多份,其中有3000份因无人认领而“酣睡”,约占总数的30%。
     弃档族已经让档案管理机构的处境尴尬。据嘉兴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部长林琅介绍,市本级人才交流中心现保存档案4万余份,粗略统计,仅失去联系即欠费5年以上的,就有5000份左右。但是由于现在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多,市人才交流中心每年新增的档案越来越多,每年新增档案平均有四五千份。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国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的重视程度很高,而在这一体制之外由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人事档案却被弃之不顾,而且数量不在少数。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公司没有强制性要求员工提供人事档案。在一个不到十人的公司,老板几乎每年都会通知员工将人事档案调到单位,但除了老板一个人有档案,员工的档案迟迟没有调入。究其原因,有的员工本身就没有档案,有的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儿,有的感觉档案转移一点用都没有。
    人事档案被用人单位所忽略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为猎头公司,我们基本不怎么看档案。”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人力资本网总裁景素奇从事人力资源工作这么多年,他指出现在的极端现象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将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上。

背后:档案缘何被视为鸡肋?

    曾经决定个人命运的人事档案被当代年轻人视为鸡肋、被有些用人单位所忽略。是现代人的意识太差还是另有隐情?来看看相关专业人士的见解。
    北京人才资源开发协会会长马仲良在接受《城市化》杂志采访时将档案被遗弃的原因归结为档案的使用不到位,而且人们对档案的重要性缺乏了解和认识,也就不重视自己的档案。他说:“一旦档案和诚信联系起来,其使用会越来越多。”同时,他也认为转档案的程序繁琐、落后,人们没那么多时间,也嫌麻烦。“应该服务到位,减少繁琐的手续。”
    “现在人事档案被不少人抛弃是很正常的,这不仅仅是使用不当的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钟则认为,传统人事档案自身的管理方式和功能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他说:“人事档案的主要功能是为用人单位的人员管理服务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工具,不应承担社会管理的功能。传统体制下的档案管理是国有单位的管理方式,现在非公经济组织就业规模已经大大超过国有单位,再继续用国有单位的档案管理方式进行干预其他经济组织的管理,显然是不合适的,也是不需要、不应该的。”他指出,现在人事档案的管理仍然沿用以干部档案管理为主导的单一的国有单位档案管理模式,这是我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最迫切、最根本的问题。
    景素奇说档案被遗弃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说明档案已不是人的全部。“因为在过去档案限制了人的一生。”这是中国体制下的档案管理二元化造成的,也是竞争不充分造成的。从马仲良讲述的人事档案的三个发展阶段,我们可见一斑:在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文革时期对人事档案非常重视,而且从政治的高度去重视,“那时不得了的,说一句话就会出问题,这是对档案从政治斗争的角度去重视。”第二个历史阶段即改革开放初期对档案还是比较重视的,因为没有市场化,工作单位接收档案。第三个阶段是人力资源过度市场化,除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外,全部交给市场,国家撒手不管。
    有网友则评价为,现在的人事档案管理是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也是中国恶习的冰山一角。“许多人力资源公司不思进取,民营人力公司干好也没用,中国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农民工根本不在乎档案会怎么样,也不想交档案管理费。”的确,国家只重视对国家有用的那部分人员的档案(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员工),民营企业好像是二等公民。“对企业忽略档案的行为没有任何管制和处罚机制,自由得很。如果企业不能盈利或微利时,个体老板根本就不想替员工出档案代理管理费。”

质疑:档案到底还有没有用?

    “要?还是不要?这是个问题。”这一经典独白从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时下人们对待人事档案的一种态度。
    的确,类似“档案被丢弃在全国人才中心快10年了,我就没用过一次”这样的群体不在少数,他们势必会对曾经决定个人命运的档案的用处产生质疑。
    人事档案在哪些地方能派上用场呢?根据我国的现行体制,很多时候是要用到人事档案的,比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报考公务员、因公出国、退休认定等,档案是最好的证明。马仲良也谈到自己在工作经历中用到档案的地方有入党、调动工作、提级、涨工资、退休定级。他说:“退休金的标准会参照档案的记录。如果查不到档案,就参照最低的标准,以后领取退休金就会造成一定损失,应该让人们对自己的档案有所重视。”
    “档”到用时方恨少!有位网友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05年我从某建筑学校毕业后,进了一家建筑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没提档案的事,我就将档案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便再也没理它了。但是前段时间,公司派我到国外学习建筑设计,在政审这一关因档案问题遇到了麻烦,最后出国的事情只好一拖再拖。本来觉得档案没什么用的,要用起来了,真是要人命。”
    目前办理参保事宜时并不需要查看本人档案,但是退休时可能还需要档案。某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社保要连续缴够15年方可在退休年龄办理,但目前还没有从1998年7月开始缴够15年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出现,现在也没有相关细则出来,所以还是要按照现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也就是说,1998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的这部分人,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必须提供人事档案。因为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利益的多少,必须依赖档案记载的内容确定。
    为此,有好心人士提出忠告:目前,我国的档案制度仍然与户口制度、福利制度挂钩,随意遗弃档案势必会对个人工龄认定、职称评定、各类审查、招考录取等造成影响和损失。
    尽管如此,这似乎打消不了眼下很多人对档案用处的疑虑。有人提出质疑:我准备自己做点生意,人事档案还要不要去委托保留呢?还有人质疑:我不考研、不考公务员、也不去事业单位、国企上班,还有必要年复一年地给人事代理中心交档案管理费吗?
李建钟客观地指出,人事档案的管理在国有企业、国家单位、事业单位还是很有必要。不过,对非公经济组织的个人而言,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已失去意义。他说:“在对当前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大家习以为常的工作是为流动人员调整档案工资、进行职称评审、提供合同鉴证、办理社会保险和出国政审等,但这些做法事实上是经不起推敲的。”
对于目前人事档案的相关附加作用,李建钟一一进行了剖析。
    从调整档案工资看,流动人员已经辞职离开国有单位或根本没有进过国有单位,与国有单位已经没有人事或劳动关系,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给他们定级、晋资可谓是画饼充饥、画蛇添足;
    从职称评审看,职称作为专业技术职务,只有在国有事业单位相应岗位上工作才有意义,有关机构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是造成职称工作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的是个人报名,考试测评的方式,个人考试成绩和结果应由考试机构负责保存,根本不需要档案管理单位的参与;
    从合同鉴证看,鉴证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委托业务,与档案本身无直接关系;
    从社会保险看,我国宪法已规定,国家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在公民缴纳保险费用时,应该有相关记录,不应根据公民是否有档案来决定是否提供保障;
    从出国政审看,在传统体制下,个人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单位对自己的工作人员也比较熟悉,但在“人档分离”、人员流动大的情况下,人事档案不能及时更新,仍由单位或档案所在机构提供证明,实际已经难以保证其可靠性,这也是对政审的不负责任。

猜想:人事档案未来命运的n种可能

    命运1:取消现有的收费模式
    目前,我国对人事档案的管理是极度两极分化:对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职工,执行传统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由国家财政支付;而对非公企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放任其市场化,一切交由人才代理中心,实行收费管理。而我国对流动人员档案代理收入也成为很多国有人才代理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几乎占到总收入的七到八成。
    李建钟分析说: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收费管理办法对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解除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也逐步显现出来。他举例说,目前,流动人员档案的保管、使用、调出,都需交纳费用,如开一个证明要交100-300元,“加急”(当天出具证明)还要收所谓的加急费,档案调出要交调档费,为流动人员调档案  工资要交“转正定级费”,评职称要交评审费等等。
    与国有单位固定人员相比,流动人员不仅在市场就业面临种种风险,还要年复一年地交档案管理费,增加了其经济负担,无疑提高了人才市场的流动成本;而档案管理费让非公企业承担,也显得不公平。
    基于这样的现状,对档案管理的收费模式该不该取消的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网友“带刺的玫瑰”在城市化网社区频道发帖:“我感觉应该取消档案代理的收费,不然有失公平!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应该作为国家的一项公共服务,全部纳入国家的公共财政支持,不应该体制内外有别。”马仲良也坦言:“档案管理应该作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项内容,由国家财政来支付,不应该让个人来交费,也不应该由单位来承担。”
     但李建钟认为,让财政为档案付费也不是办法,得问问纳税人是否同意为一个无意义、无价值的东西付费,解决的根本就是取消这类不为社会所需的所谓的“公共服务”。

    命运2:非公企业拥有档案管理权
    尽管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说明非国有单位是否拥有建立和保管其职工档案的权利,但根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流动人员实际包括了除在职的公职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而这些人员所在的单位,如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也因此没有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
    未来,我国非公企业将拥有档案管理权,打破现有人事档案管理的垄断地位。正如李建钟所言:“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非公经济组织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职工人数不断增加。单一的管理模式和集中的管理权限使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产生了巨大的矛盾,难以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他认为,人事档案管理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整个组织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现行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剥夺了非公组织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侵犯了其自主用人的合法权利,对非公组织构成了严重的歧视,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同样,马仲良建议把人事档案管理纳入政府公共职能服务的范畴,同时,对于具体承担人事档案管理的单位和机构应减少垄断,增加竞争,提高服务质量。

    命运3:档案电子化
    牛皮纸档案袋里装几页纸或几十页纸,形式、内容显得单一。这就是我们传统的档案。而且传统的查档案的方法太笨拙,完全跟不上信息化的发展。
    在城市化网社区中,“带刺的玫瑰”发表了如下见解:在信息化的数字时代,传统的纸质档案应该有“电子升级版”。而且,一成不变的牛皮纸的档案袋也该改改包装了。要是还躺在档案柜子里安逸地睡大觉,迟早是要出局的!
在采访中,绝大部分人认为必须向西方学习。电子信息卡包括人一生成长的所有的记录,这是发展方向。景素奇表示:从纸质档案到电子信息卡存在过度期。关键是国家层面,应建立电子信息化档案。西方的管理已经很成熟,模仿就可以。
马仲良也建议学习发达国家对人员信息进行管理的先进方法。他说:“在美国,现代化的档案是个人信息卡,其中包括:纳税信息,表明个人对国家的贡献;犯罪,即遵守法律的情况;个人的经历、信用(是否诚信);居住地点、工作单位、收入等信息的变化都会在卡片中体现。一个人走到哪里信息卡片就跟到哪里,不需要专门的机构和单位来保管纸质档案,在网络上有专门的地方进行储存和管理。”

人事档案的历史沿革

    我国现行人事档案制度是由战争年代干部履历材料和证明材料发展而来的。早期的干部档案只有一两份材料,由组织部门将百十来人的档案装订在一起,统一保存。后来干部的材料多了,便以个人为单位装在牛皮纸袋里,编上统一的档号,并按序号放在木箱内,查找起来较为方便。建国后,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了现今较为完备的人事档案制度。
    从人事档案的发展演变过程看,我国的人事档案主要是为党、政、军等各级各类干部的管理服务的。1940年11月7日,总政治部《关于干部工作的第三号指示》中指出:“为了干部的提升和审查,必须熟悉军队中的干部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各级政治组织都有收集、保管干部各种材料的责任。”可见,早期人事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干部的提升和审查”。
    建国后,通过对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传统的以党政干部为主体的人事档案,适用的范围逐步扩大,从机关干部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从在职人员到在校学生,包括了除农民以外的所有人员。但是,目前人事档案的管理仍然沿用、仿照干部档案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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