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不能忽略。照这个思路,“天价地王”的账簿上,不会再出现令人垂涎的古城区地块。
谈起苏州,最挥之不去的就是她的古城:小桥流水人家,满城古戏台,吴王构建的古城墙……
与南京一样,苏州也是有着2500余年历史的古都城,是中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依赖古城的典雅和幽深,苏州与南京双双闻名于世。
但是这两个江苏数一数二的城市,都面临着发展与保护、历史遗韵和现代风貌之间的纠结。在城区面积不断拓展、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环境日新月异的现代化过程中,有关“历史城区”保护、修复、拆迁的争议,一直伴随着左右。比较典型的,南京有老城南甘家大院拆迁争议,苏州有“姑苏第一名街”山塘街修复质疑等。
这些争议说起来复杂,其实也挺简单,就是专家计较的原汁原味和主政者指导思想中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
原址保护、原真性复建,当然是对古城历史的最大尊崇。但需要大笔投入不说,还缺乏现代社会中的经济利用价值。这个选择对每个城市管理者来说都是个挑战。钱从哪来?钱从哪挣?没有足够的开发价值,其保护性、维护性的资金就会捉襟见肘。
现在,像南京、苏州这样的历史文化名城,古城区寸土寸金,商品房开发都能赚上盆满钵满,旅游效益也非常显著。在“历史城区”的问题上,是忠于历史遗产价值还是追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项目开发效益,考验着城市主政官员的神经和良心。以彻底消灭真实为代价,以改头换面为特色,带有现代符号的假古董、伪古迹层出不穷,玷污历史的,有之;借旧街区改造为名行楼盘、别墅商业开发为实的“保护性拆迁”,大肆牟利,出卖历史的,有之。当然,调整发展观、政绩观,在古城保护整体规划中走出误区并规行合一,还原历史的,也有之。像苏州这次的城区保护等级划分,就属于后者。在去年下半年,苏州市宣布“三区合一”,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设置高规格管理机构(区管委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进行整体保护——已被有关专家评价为古城保护的“苏州模式”。苏州在古城保护上不遗余力,牺牲实利,不以高楼大厦标榜城市形象,而以古城风貌打动世人的做法,修复了曾经迷失的城市自我和城市自尊,值得推崇。
当我们陶醉于一日千里的发展速度时,需要停下脚步,回望历史的深处,看有没有失落什么。比起满大街的高楼,古街区、古村落、古建筑,确实显得“矮矬穷”,但是,它们是我们的“昨天”。铭记历史对每一代人来说,都是无条件的!我们不能让古城特色一天天在拆迁中消失。在这方面,城市的决策者们更是责无旁贷。
昨日,习近平在湖北农村考察时着意强调,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不是“涂脂抹粉”,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
在城市建设中,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