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地方考察时,常遇见一幅“经济增长-生态恶化-环保政策滞后-政府埋单乏力-老百姓最终受罪”的生态恶化路线图。化解路线图不断恶化的疗方就需要资金,且需要重新合理地配置资金的流向,进而实现科学发展。这恰恰是金融学的范畴,也正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最缺的知识板块。
这种缺失大致表现为三种规律性的现象:
第一,经济越落后、越需要资金的地方,越倾向于被动的拨款投资。但事实是,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是能借到、筹到、抵押到、募集到的,而这一切都可以有效地运用金融杠杆获得。后者未尝不是一种更主动的融资方式。
第二,经济越落后、越需要资金的地方,越倾向于由国家主导的银行系统完成投融资的进程。但事实是,民间资本非常活跃,只要政府做好依法监管的角色,做好相关金融制度安排,多渠道的资金运作更能有效地促进当地经济。
第三,经济越落后的地方,越倾向于相信“环保是不可能获利的”、“要发展经济,不可避免地会污染”的错误观念。事实上,发达国家的各类环保基金早已证明,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能够并行不悖。
很明显,目前的症结源自于“小金融”逻辑:老百姓需要钱,环保需要投入,银行需要收回本金,这些钱都只能通过单一利润至上的规则,最终向生态环境索取。但为什么不站在“大金融”的国家层面呢?
能否通过制度安排,将财政政策、经济规划、利率调整、生态目标等措施都统合在服务地方发展的“大金融”战略上呢?再通过宏观审慎的原则,混合经营的手段,既引导多渠道的资金进入当地发展,又保证金融机构、农户收入、官员政绩、环境保护等双重利益,让增长与环保两不误。这种大金融战略,才能超越过往“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窠臼。
这恰恰是《大金融论纲》中所提及的原理,即金融必须综合宏观与微观,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而国家在金融服务中必须导入财政、规划、货币等各种制度安排,不只是片面依靠“市场红利”,更要创造有助于各地科学发展的“制度红利”。
可惜的是,过去20多年,中国总有一种声音在鼓励金融改革朝“小金融”方向发展。发源于华尔街的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敲响了警钟:一旦金融脱离于实体经济的服务目标,游离于国家监管与资源配置之外,危机的爆发将在所难免,最终受害者定是普通老百姓。正如许多地区为了经济增长牺牲环境所暴露的教训,为牟利而非实体经济本身的金融服务,并不是很好的服务;仅着眼于利率、借贷层面的政策,并不一定是很好的金融政策。
各地决策者需要有信心并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制度安排合理配置资金,没钱时,合理的大金融制度安排能生钱;有钱时,合理的大金融制度安排能用好钱。当然,这需要自上而下的理念贯彻,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政策争取。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近著有《大国的幻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