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太平间”已经不太平了,已经成为“逐利”场所。从实际来看,既然有殡仪馆可以停放尸体,也没有必要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医院可以提供一间作为“临时性”停放尸体,比如只能停几个小时,这样就用不着“太平间”了。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开封通许人张强(化名)从去年8月至今一直被太平间的高收费困扰。尸体在太平间停放67天,负责太平间管理的一名男子要价4万多元,这包括停尸费、冰棺租赁费和看尸费等六项费用。太平间所属的医院负责人称,太平间被个人承包,收多少钱是个人的事。(6月14日《河南商报》)
尸体仅仅在太平间停放67天,竟然被要价4万多元,这样的价格也实在是高得离谱, 然而,太平间被漫天要价的绝非是个别。5月18日,西安一位律师爆料,称在韩城一家医院内太平间,一名事故中死亡的工人停尸7天被收费17000元。
由于种种原因,尸体要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太平间”既然属于医院的一部分,自然收费也要讲究“公益性”,可事实上,“太平间”却是被承包了,据说,北京医院的“太平间”被承包在90%以上。这样的比例恐怖是全国普通现象。
据了解,按照河南省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规范和调整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尸体存放每天30元,全省一个标准。照此计算,67天停尸费2010元,可冰棺租赁费和雇人看尸费加起来却为3万多元。这些昂贵的收费项目恐怕没有被列入“规定项目”,也就被乱收费了。
“太平间”虽然被承包了,可医院怎么就管不了?至少医院该负起监管的责任。如果承包方胡作非为,医院也装作没看见?退一步说,医院真的管不了,物价部门难道也管不了?承包不是“挡箭牌”,恐怕不是管不了,而是不想管,因为拿了不低的承包费,自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得不“闭上嘴巴”。实际,对于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恰恰是陷入“多头管理”。发改委和物价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等都可以管理,但却只能局限于自身管理范畴,而没有一个主管部门,更重要的是,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太平间”的明文规定。
医院的“太平间”已经不太平了,已经成为“逐利”场所。从实际来看,既然有殡仪馆可以停放尸体,也没有必要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医院可以提供一间作为“临时性”停放尸体,比如只能停几个小时,这样就用不着“太平间”了。
医院的“太平间”既然无主管部门,又让公众诟病,更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那就取消它。实际上还真有不少地方早就取消了医院的“太平间”。2003年8月,沈阳市殡葬管理处发布消息,关闭全市所有的医院太平间;2005年4月,河北邯郸市内全部22家医院太平间都已被勒令关闭,此后举行悼念活动一律集中到新建的市殡仪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