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保护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是新型城镇建设的重要课题,也引起专家学者在城镇建设上的共识。当前,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建设特色小城镇,不仅能加速小城镇内部资源的聚集,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而且因特色而形成的感召力容易集聚更多的外部资源,促进小城镇更快的发展。
一、新型城镇化及特色小城镇的基本涵义
“城镇化”一词的出现要晚于 “城市化”,是中国学者创造的一个新词汇。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经济学家辜胜阻博士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使用并拓展了“城镇化”的概念,获得一批颇有见解、影响较广的研究成果。党的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正式采用了 “城镇化”一词。这是中国首次在最高层次的文件中使用“城镇化”。综合考虑,城镇化主要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而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基于当前时代特点和今后发展要求,新型城镇化的“新”,就在于依托一、二、三产业的支撑,注重提升城市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推进综合配套体制改革,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人的城镇化。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大限度地激发内需活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优化经济、社会、区域和城乡结构,加快区域、城乡一体化进程。
特色是生活的反映,是历史的构成,也是文化的积淀,特色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典型事物的最集中最典型的表现。城镇特色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城镇作为人们的审美对象所体现出的不同审美特征,它是城镇内在文化和外在形象的集中表现,是城镇人文与自然资源特质的积淀。总体而言,特色小城镇就是通过对城镇自然生态的保护、历史文脉的传承、功能结构的完善、景观形象的打造、文化内涵的塑造,凸显小城镇特色与品位,改善生态宜居环境,努力形成融环境、资源、历史、文化等特色于一体的个性小镇,体现出发展有活力、街道有景致、建筑有风格、旅居有情趣、文化有品位、民生有保障的城镇特性。
二、特色小城镇的特性分析
人本化。城镇是人类居住的家园。坚持人本化的发展理念,就是要以人为本,回归自然,回归历史,尊重人的生理、心理和精神需求,注重居住的空间环境与尺度,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与呵护的匠心设计。
生态化。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人口压力、环境污染、住宅紧张和交通拥挤等因素已经成为城镇建设中的通病。特色小镇追求的就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更适宜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城镇自然和环境承载能力得到提高,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差异性。每个城镇的自然条件、传统文化、居民结构千差万别,经济实力、发展目标和途径选择也各不相同。这种稀缺性和不可复制性的特性决定了城镇发展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走差异发展、错位竞争的路子,不能照搬照抄,更不能把西方城镇的形态复制到本地的城镇建设中来。
传承性。城镇发展有其历史的延续性、地域的独特性、文化的传承性,同时又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应保护城镇的昨天、关注城镇的明天,坚持继承与创新,坚持在继承中扬弃、在扬弃中拓展,正确处理好历史复原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做到保护与建设相协调,实现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艺术性。文化是城镇发展的灵魂和生命,文化功能的发挥决定着城镇品位与内在价值,也是增强城镇凝聚力、竞争力、吸引力的基础。城之美,在艺术。很多城镇建设和建筑往往通过大中见小、小中见大,虚中有实、实中有虚,乱中见整、个中见全,平中求奇、熟中求生,或藏或露、或浅或深、或高或低的布局来体现艺术性,来反映社会生活和表达思想感情。因此,特色小镇不但应追求实用,还应追求艺术美感,展示文化韵味。
一体化。主要体现为城镇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相服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城镇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城镇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有效实现。
三、特色小城镇的基本类型
我国小城镇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各地在实践中归纳总结了许多小城镇发展的模式,其中有借鉴意义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城郊卫星城镇。主要是指处在大中城市的边缘,有条件承接大中城市部分功能和发挥自身作用的城镇。此类城镇能利用区位优势、产业发展优势和城镇管理优势,促进城镇的全面发展。
工业主导型。主要是指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的城镇。此类城镇的工业发展基础较好,生产技术比较先进,生产设备、仓储库房、交通设施比较完善,中心镇已经初步形成集聚规模效应,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优势明显。
商贸带动型。主要是指拥有繁荣的专业批发市场和区域性商贸中心,利用商品集散地的优势和市场管理的优势,对周边区域能产生带动辐射作用的城镇。此类城镇的特色在于注重培育交通优势,优化环境卫生和人居环境。
旅游观光型。主要是指自然风景、名胜古迹和人文资源等旅游资源丰富,以发展旅游业以及为其服务的第三产业为主的城镇。此类小镇交通方便,游乐服务、饮食住宿业等比较发达,具体还可分为资源主导型、旅游接待型和生态观光型三类。
交通枢纽型。主要是指具有区位优势明显,起着交通网络枢纽作用,能形成一定区域内的客流、物流中心的城镇。此类城镇具有交通便捷、运输量大、信息快、流动人口多的特点。但此种模式容易出现沿着骨干公路建城镇的现象,弊端是既造成交通安全的问题,又影响城镇景观的规划建设。
区域中心型。主要是指依托有利的政治、金融、文化、交通、人才、产业等基础优势而形成的城镇。此类城镇的行政机构和文化设施比较齐全。
四、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遵循原则
民生为本,和谐幸福。把满足居民的需求、促进居民的全面发展作为特色小城镇建设的立足点,围绕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培育城镇文化、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居民素质,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城镇,增强居民的幸福感。
展示文化,彰显特色。充分利用自然、文化、历史、产业等区域条件,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布局、规模和速度,提升文化素养,打造人居品牌,塑造城镇魅力。
人口适中,规模适度。特色小镇需要一定的人口集聚规模,但应适度,应讲求效益,并不是越大越好。规划规模不应求大求全,而应在考虑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立足小城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着眼长远,走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道路。
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注重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充分考虑城镇发展类型和禀赋差异,寻求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合作发展的路径与模式,实现城镇与农村之间经济、社会、文化的相互交融和协调。
五、特色小城镇的发展方向
城镇产业经济繁荣。高质量的城镇化需要具有本地特色而又有竞争力的产业支撑。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融合,实现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是增强城镇发展活力的重要命脉。参照国内外现代化商业街的成功运作模式,应建设历史内涵与现代时尚并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收、文化产业和商业旅游并举的城镇特色街区,使之成为美化城镇面貌的新景观、体现商贸繁华的新载体、展示城镇内涵的新名片、商旅和文化互动的新亮点。
公共资源配置均衡。通过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教育、就业、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以及社区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力和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建立以医疗和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逐年提高保障水平。以推进快速公交系统为目标,构建起完善的城镇交通体系,提高公交运营水平。
城镇生态环境优化。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措施,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加快调整小城镇产业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植树造林活动成效显著,努力建成生态环境优越、生态产业发达、生态文化浓厚的森林城镇。
城镇文化特色突出。重视历史文脉的继承与发展,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加强对历史文物、民风民俗、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挖掘、保护和合理利用。按照一流水准的要求,提高小城镇的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水平,搞好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和标志性建筑建设,丰富文化内涵,打造城镇亮点,塑造城镇品牌,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城镇形象。
居民生活质量优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是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的重要体现。要保持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加快现代化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实现居民生活全面小康,让居民真正体会到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