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与小贩,在一些地方,正从原来的“赶与被赶”逐步演变成“互殴”。“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双脚同时跳起,对准躺在地上的商户头部猛跺下去……”4日一段陕西延安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在网上疯狂转发。(6月6日 新华网)
说到“临时工”,相信大家根本不陌生,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官与民的“斗争”中,最后官方给出的结论也好、处理也罢都离不开这三个字。如今,在百姓眼里,“临时工”成了“挡箭牌”、“万金油”,一听官方摆了“临时工”,就用质疑甚至是谴责的态度对待,严重损害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如果每次一惹祸就是“临时工”,那这“临时工”也未免太多了点吧,而“正式工”呢,有几个,去哪儿了,为啥不见他们出来执法?也难怪群众会胡乱猜测。
“临时工”简单的说,就是“合同制”的干部,从表面意义上理解,比“正式工”似乎要低一个档次。但从肩负的责任,拥有的权利来说,他们是平等的,就应该用相同的工作标准来要求。不管是选拔标准、培训学习,还是工作纪律,都应该用“正式工”的标准来衡量。相关单位不能因为是“合同制”就放松警惕、掉以轻心。再者,就算真的是“临时工”在执法时出现暴力事件,所在单位也一样要承担责任,不能以“解除合同”草草了事。
“临时工”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工作多、任务重、人手不足等原因而产生的,同时“合同制”的灵活性也让很多单位青睐“临时工”,尤其是在城管这块。“乱摆摊、牛皮癣、乱堆乱放”都要城管来处理。也正是由于“临时工”的需求大,相关单位在选拔时就会出现“松一点、将就一点”的现象,导致一部分文化水平低、素质低的社会人员被选了上来。而城管本身就是一个“讨人厌”的活,稍有差池,就会产生暴力事件。
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行使的都是政府委托的权利。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应该拿“临时工”说事,应从事件中得到反思,寻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暴力执法事件,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所有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另一方面也要从商贩方面着手。“堵”商贩不如“疏”,如果能为他们提供规范的摆摊经营点,让他们有维持生活的来源,相信他们也不会辛苦地流动赚钱了。
城管打商户,商贩砍城管,这些暴力事件给双方都带来伤害,更疏远党群干群关系。不管是不是“临时工”,相关责任单位都应该吸取教育,寻求真正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