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道与乡间小道之间的十字路口,3年内交通事故频发,现已至少造成12人丧命。过往车辆车速超标?当地居民安全意识薄弱?“夺命路口”引人深思。(6月2日《武汉晨报》)
3年内,“夺命路口”已经有至少12人丢掉了宝贵的生命,这怎能不让人扼腕叹息,潸然泪下呢?司机超速也好,行人安全意思太差也罢,都无法掩盖交警部门不作为的事实。对面是集市,村民每次赶集都提心吊胆,被撞死的事件屡有发生。交警部门为何看不见,听不到呢?真是咄咄怪事!
交警部门本来就应该在国道建好的那一天就安装红绿灯,可是,你们没有这样做,让一些村民惨遭横祸,这是典型的不作为。大约一年前,交警部门安装了红绿灯,村民依然难逃被撞死的命运,因为绿灯的时间太短只有15秒,村民跑不过“死神”。这说明交警部门存在着明显的过错。
有网友说,真应该在这个“夺命路口”修一座立交桥。这显然是吃剩饭长大的——净出馊主意!其实,用不着这样劳民伤财,只要是把绿灯的时间延长一些就可以了。在我看来,只要把绿灯延长到30——45秒,然后再在“夺命路口”国道的两边设立减速带,事情就圆满解决了。你说,对吧?
对于“15秒绿灯”夺命这件事情,交警部门早就该想到,早就该做到,早就该做好。但是,时至今日,还有群众丧命,这是以人为本吗?这是与时俱进吗?要是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要是不督促交警部门尽快改正,就会失去民心,就会招来骂声。该怎么做,相关部门掂量着办吧,都不是小孩子了,不会连香臭都分不清吧?
各级政府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人民群众拿钱养着众多的公职人员,不是让你们吃干饭的,而是让你们干事的。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很多公职人员心里没有人民群众,眼睛里也没有活,非得等到“着火”了才会急急忙忙地去“消防”。这种作风是要不得的,必须改正。否则,注定是会被人民群众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