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到2012年,绵阳市三台县新鲁镇石碑村农妇杜秀蓉先后卖掉了自己亲生的三女一男。今年1月,被警方以拐卖儿童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在她看来,自己并没有做错,“别人不能生娃娃,我能,他们想要娃娃,我送,这是好心。”她总结道:上等人赔钱嫁女,中等人将钱嫁女,下等人卖儿卖女。(5月29日《成都商报》)
无论法律还是伦理,将孩子作为商品、赠品都是不被允许、甚至深恶痛绝的,但在现代中国,出卖孩子、代孕牟利的案例彼伏此起,好似从来就不曾远去。和前段时间央视曝光的北京地下代孕产业链相比,四川的这位“母亲”带给社会更深的心灵冲击。站在制高点对这个女人进行道义审判,解不了社会伦理的渴,也无助于这个女人的价值重构。
把代孕当工作也好,把“送”孩子当“好心”也罢,主体的身份基本上是农民,而其背后所遵循的所谓的权利逻辑无外乎“各取所需”,而“利己利人”也常被作为其津津乐道的价值正当。在这个维度,外人还真没有资格说三道四,何况还有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容反驳,譬如命运不公、家境贫苦、走投无路等等。
甚至还有网友帮着补充表示,和计生政策的强制流产相比,即便生出来卖了也至少让孩子存活了下来,而且很可能在一个富裕的人家生活得更好。这是一种可怕的心态,却也是一种严峻而客观的农村生态。说其可怕,不是因为一位代孕的妇女会给社会造成多大的直接损失或危机,而是这种“人伦无底线”的蔓延会纵容多少特权、滋生多少道德滑坡难以估量。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很多农民会迅速摇身一变成为市民,而且那一部分代孕、卖子的人家还更可能因为提前致富而优先城镇化。很难想象,这样的价值观混迹城市,会冲淡多少城镇精神的正能量,一如当年的“笑贫不笑娼”从东南沿海“忽如一夜春风来”般席卷内地的山村里巷。我们的城镇化缺乏这样的设计与风险预估。
其实,中国式城镇化隐藏在农民身上的风险——或者说盲区还远不止这些,近来媒体屡有曝光的“霸道的村支书”现象便是中国城镇化的一大顽疾。之所以越来越多的丑陋村干部形象进入舆论的视野,并非这些村干部最近才开始“作恶”,而是与互联网的发展关系密切,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兴起,基层干部、校长等曾经在当地不可一世的显赫人物密集中枪,且趋势并未消减。
不能说,曝光了丑陋就立马能换来美好,但宏伟的担当要敢于直面所有改革的盲区与险滩,惟其如此方能避免更大的祸患。如何让为数众多的中国农民的身体与精神一起“进城”,如何将城镇化的“数量”级与“质量”级兼顾,这是个时代课题,也是“中国梦”的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