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的省情决定了在贫困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要以县城建设为突破口。这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第一,甘肃作为我国西部贫困地区,大面积在乡镇一级推进城镇化难度很大,县城无论是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还是人口聚集能力,推进城镇化的条件都比较成熟。第二,通过县城的发展,可以大幅度提升贫困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第三,加快县城建设,可以加快产业升级,扩大城乡就业,提高县域经济聚集能力和吸纳农村人口转移能力;可以较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可以增加贫困地区县级财政收入,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可以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
基础设施建设是甘肃贫困地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第一、省市政府向国家申请基础设施项目,要优先考虑贫困地区,特别是县城的扩容改造,做到首选、首报、首批;省上安排的项目,要以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的比例对贫困地区倾斜。第二、省市县各级政府要把交通建设作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快贫困地区公路网建设,争取在“十二五”末,实现所有县区二级公路全覆盖、所有乡镇等级公路全覆盖,提高城镇的通达能力。第三、要加强贫困地区县城城区道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供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力加强县城的排污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把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作为有力抓手,为贫困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物质基础。第一,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不同城镇特色和产业优势来引导产业聚集和产业集群。第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要积极支持发展吸纳劳动力最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第三,下大力气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集中扶持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品牌优势明显、带动力强的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第四,省市县各级政府要特别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推进贫困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除了自身努力外,还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包括财政、税收、投资、金融、产业、土地等在内的一系列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特殊政策。第一,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城镇化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按照城镇常住人口安排转移支付,以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主要用于市民化后农民工及家属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第三,国家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项目扶持,优先将基础设施、产业等方面的相关项目向贫困地区布局,并按当地实际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取消贫困地区项目资金配套。尤其是要出台区别于发达地区的产业支持政策,实行企业税收差别化政策,降低贫困地区企业增值税率。第四,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理念,从国家层面出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财政分担制度、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配套政策,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为贫困地区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