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街道干部为啥能轻易骗得拆迁款?
时间:2013-05-02 21:25:38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张继 

    北京市的一个街道办副主任科员,一个居委会主任,一个艺术馆副馆长、一个卤煮店老板,4人在拆迁中勾结起来,将一处无主房变成“有主房”,骗得58万拆迁款并私吞。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七年半、六年、五年、一年九个月。近日,这一判决已经终审生效。(5月1日《新京报》)

    虽然事件发生在6年前,虽然这个街道干部自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结果还是因为不堪忍受敲诈者的骚扰而主动投案自首。由于这是一起典型的拆迁腐败案,因此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虽然涉案当事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事件的教训却值得我们反思,为啥一个小小的街道干部居然能够轻易骗得巨额拆迁款?

    首先是利益集体让制度规定成了摆设。在这起案件中,街道干部协助辖区内拆迁,居委会主任负责确认其单位职工在该项目房屋居住情况,艺术馆副馆长负责确定非总政职工的居住状况,而卤煮店老板则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幌子。四个人各有分工,硬是把一处无主房变成了有主房。由此看来,制度规定再严格,如果形成了利益集体,制度就成了摆设。

    其次是暗箱操作让制度规定缺乏威力。退一步来说,即使你街道干部有能耐,即使各个环节的关键人物都动了杂念,即使你形成了一个利益共享的集体,但如果引入社会公开监督机制,也会让这些腐败行为露出原形。在涉及民众切实利益的拆迁问题上,如果缺乏公开这个前提,公正和公平就难以得到保障。一个多年存在的无主房,陡然间变成了有主房,一旦公开相关信息,难道周围的群众就不会发现?

    其实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类似的集体作案并不在少数,老百姓虽然能够发现其中的猫腻,但苦于没有证据,也只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拆迁问题往往涉及到项目问题,而项目问题又是腐败的高发区和危险区,这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在项目启动前,严格把好制度关,并打好“预防针”,并利用网络等公开监督平台,实施阳光拆迁,让各种拆迁腐败无处藏身。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