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鑫恒塑胶等10家广东发泡餐具生产商被曝向北京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所)联合出资450万元“公关费”,由后者向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发泡餐具解禁。(3月30日中国经济网)
判定450万公关费与发泡餐具解禁的关系,不可失之于简单,将二者看成前因后果,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撑。然而,甲方(企业联合体)与乙方(律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其关键字句的确令人狐疑:“当甲方或其所在行业获得政府相关部门以书面方式确认在行业政策解禁的过渡期间的临时性、有条件许可……或者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发泡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目录中删除,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费400万元。”
此前,对于发泡餐具的解禁,公众如潮的争议,更多的是一头雾水。而在450万公关费事件出来之后,公众的质疑指向有理由得到认同:冒着几如硝烟和炮火的争议,发改委不管不顾地解禁发泡餐具,决心和胆量如此之巨,相关官员是否为裹挟着金钱、私利的攻关所撬动?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果真在“架桥”、作掮客?
有了以上的背景链接,有一些巧合有无猫腻当查。例如,就在450万元公关费事件曝出的同一天,国家发改委正好发出通知,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周小清的话语,颇多急不择言的荒唐:赋予企业生产销售发泡餐具的权利,就像给老百姓提供饮用水一样,无需过多解释。
但与逻辑推理打交道的周小清,更多的回答堪称“严谨”,只是选择性的失明令人疑窦丛生:承认协议属实,却不认同“公关费”之说,称费用主要用于媒体宣传,对用于哪些媒体、宣传了什么内容没有回答;甲方是否向君泽君律所支付了“事成后”的400万元尾款,事关在发泡餐具解禁中的作用,尤为关键,周小清同样没有回答。
律师在拿捏“开口”与“噤口”的分寸,“开口”解禁发泡餐具的发改委却是直接“噤口”不言。对发泡餐具解禁是否受到律师事务所影响,记者多次拨打发改委综合处电话,就是没有人接。有难言之隐?没有底气的回避?不屑?一以惯之的傲慢?坚不可摧的自信?
“开口”解禁发泡餐具的发改委,一变而为“噤口”不言,非自今日始:2月26日,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发泡餐具,却未对删除原因给出解释。
记者追问之下,发改委产业协调司轻纺处人员让联系综合处,综合处人员确认发泡餐具可以重新入市,但对于目录调整原因却仍不回答,表示还得找轻纺处。而此后多次拨打轻纺处电话,竟再无人接听。
“公关”本就与贿赂一线之隔。发泡餐具解禁的背后是否存在你情我意的缱绻推挽,是否存在肮脏的利益博弈,公众急切想看到真相。面对曝光的450万公关费事件,除了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开口”解禁发泡餐具后突然“噤口”的发改委,且听他们如何再次“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