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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要让环境好好“睡”
时间:2013-03-29 22:02:49  来源:观点中国  作者:李云 
    环境保护税法,核心在于用经济杠杆改变企业与污染之间的伦理关系,或者说,对企业与环境关系进行伦理重构。加大排污成本是手段,扭转治污被动局面是目的;排污“费改税”是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与转变发展方式是目的。
25日,财政部条法司在回顾2012年财政法律制度建设情况时透露,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正在履行会签程序。27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排污“费改税”已经讨论多年,此次不会新立税种,主要是对原来的排污超标收费部分从法律上予以规范化、法制化。(3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
    企业排污,有“一千零一个理由”。其中,中石化的排污逻辑“最牛”——为了国计民生而排污。检查时发现,中石化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得拍起了桌子。“明目张胆的!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老还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老百姓也是国计民生。”石油产品确实关系到国计民生,而环境保护更关乎国计民生。中石化排污与其说是为了国计民生,倒不如说是,为了高额利润,为了追求GDP,为了高薪待遇,为了有更多的“中石化吊灯”……
    眼下,用“一半是黄金,一半是污水”来形容有些企业与污染的关系不过分。有经济实体与污染是“黄金搭档”;有地方经济的发展奠定在“牺牲环境”的代价之上;有经济增长“污染”了GDP……当资本品质与良知“被污染”,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就成家常便饭。资本的驱利性决定了很容易与“污”为谋,进而狼狈为奸。“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眼要是红了,心就黑了。”企业为利眼红,资本良心就黑。甚至,偷偷地将污水排入“深层地下”……既然排污已炼成“千年狐”,治污就不能“玩聊斋”。
    文字是有寓意的。有人进行了“相字”:污染的“污”是“水+亏”,就是说,水污染后人类吃亏。水是生命之源,生机之本。“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的眼泪。”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这是地球人的共同责任。很多企业的污染问题,表面上是企业责任,更多的是地方政府的“包庇”。因此,对排污企业需要重拳治理,对地方政府扭曲的政绩观更要铁腕校正。纠正政绩观关键在于从源头“治污”,从制度与机制上突破“唯GDP论”,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引入公众深度参与环保公共事务的机制等。
    环境税旨在让环境好好“睡”,让我们赖以生存、生长与生活的环境休养生息。严重的污染问题已令我们的生活环境“寝食不安”——呼吸不到清新空气,吃不到能清洁水……环境保护税法,核心在于用经济杠杆改变企业与污染之间的伦理关系,或者说,对企业与环境关系进行伦理重构。加大排污成本是手段,扭转治污被动局面是目的;排污“费改税”是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与转变发展方式是目的。环境税只是切入点之一,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都要“甩开膀子”,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环境“睡眠”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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