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被污名化源于用工制度不合理
时间:2013-03-26 18:01:27
来源:观点中国 作者:张田勘
现有的劳动用工体制也决定了一个人一旦成为正式工和升迁为管理者,就拥有了一辈子的金饭碗,并能决定更多的临时工的命运,因而才使得现在的临时工工作机会难得、待遇低下和屡屡成为替罪羊。
辽宁省铁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邱立强表示,西丰县委书记闫立峰违规坐豪车、套用武警部队假车牌、多次出入大酒店的情况,闫立峰在接受采访时称,违规使用套牌军车是他的司机办的,他并不知情。这名司机是一名临时工,事发后已主动辞职。
但凡出现违规违法或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如同但凡有了成绩都是领导有方一样,已是中国特色之一。不过,细究“临时工干的”这一指称和现象更能清楚地了解临时工在中国的污名化和中国职场中的种种蔽端。
临时工的被污名化首先是从挡箭牌和替罪羊开始的,这符合人类的一种天生的心理行为特点,即推卸责任,文过饰非。按照“推卸责任定律”的说法是,推卸责任是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动物们一旦预测到在不久的将来自己会与某件事毫无瓜葛,就会从这一分钟开始推掉与此事有关的一切责任。但是,承担责任的往往是那些对这种情况一无所知的动物。
不过,这并不能解释把一切坏事都推到临时工身上的现象。因为,其一,固然有些负面事件的发生与一些临时工培训不足、技能较弱、对岗位职能不熟悉等有关;其二,对发生的违规违法事件临时工并非不知情,但是,由于临时工在一个单位或组织层级中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其一切作为都得听从领导的指令和指挥,所以他们做的事情百分之百地都是领导的责任,而非临时工的责任,只不过临时工是执行者。这时,把责任都推到临时工身上,更体现了管理者的良苦用心和智慧,凡事总得有个替罪羊么!
不过,事情从这里就开始变质和恶化了,因为临时工开始成为一个与违纪犯法甚至和坏事、罪恶联系在一起的污名,也是一种耻辱的印记,甚至其污名开始超过城管了。然而,谁都知道,实际上那些违规违法的事情大多不是临时工干的,即便他们干了,也是在执行领导的旨意。
然而,临时工现在不只是获得了污名,而是扩大了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比如,扩大了帕金森定律在中国的范畴。英国学者诺斯·古德·帕金森在其《帕金森定律》一书中详述了一个组织或企业人浮于事、机构膨胀,效率低下的一些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称职的官员或管理者对机构改革的设计和掌控。
一个组织或企业由于业绩不善,可能濒于破产或倒台,于是不称职的管理者有三种改革方式。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三是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实际上,管理者断然不会走第一条路,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力和利益。第二条路也不能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手,早晚得让自己下台。所以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宜。结果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也不会对其构成威胁,自己可以继续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不过,两个助手会如法炮制,再为自己找两个更加无能的助手。于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和效率低下的机构和管理体系便形成了。
不幸的是,中国某些机构改革现在正在走这样的路,只不过管理者不是采用那些正式工,而是利用临时工。例如,一些地方的单位或组织的正式工减少了,但临时工却越来越多。媒体披露,东部沿海一个县的农业局,正式工只有40个,但临时工有100多。这一方面固然是朝三暮四变为暮四朝三或换汤不换药,甚至造成了机构的更加臃肿,另一方面,还可以任意让临时工当替罪羊,并随时以种种理由辞退临时工。
实际上,临时工并非不能干活或庸常之辈,而是现在的劳动用工制度决定了他们只能干粗活重活脏活,不仅不能担当重任和有升迁的机会,而且随时还要担当替罪羊的角色。同时,现有的劳动用工体制也决定了一个人一旦成为正式工和升迁为管理者,就拥有了一辈子的金饭碗,并能决定更多的临时工的命运,因而才使得现在的临时工工作机会难得、待遇低下和屡屡成为替罪羊。
好的用工体制并不会给予一个人正式工或临时工的标签,而是要看一个人是否拥有胜任某种工作的能力,只要能胜任,那么待遇就是一样的,也就有全民通用的社会、医疗、失业保险和各种待遇。相反,正是那些管理者或领导者在本质上才是临时工,因为他们是经过公民选出来的,公众随时都可能审视其工作是否称职而有权力罢免他们。但是,这种情况在眼下的现实中恰恰相反。所以,是到了改变劳动用工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