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借据,让谢汝忠从黑发人熬成白发人。这位广西南宁市横县陶圩镇荔枝村的农民想不到,自己1999年借给陶圩镇政府和财政所的20多万元钱,至今仍要不回来。讨了14年账,讨回了镇政府的一堆公章印。
这是3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的一则报道。从报道可知,当年谢汝忠拿这笔钱入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当基金会遭清理整顿时,镇政府和镇财政所因欠了合作基金会许多贷款,便找他借这笔钱偿还贷款。这意味着,那个农村合作基金会,压根就成了镇政府的提款机,后来还不了钱,这才拿欠条抹平账目。当年农村合作基金会之乱象,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这只是谢汝忠踏上讨债奇幻之旅的起点。虽然镇政府表面并不赖账,实际行为却比赖账还恶劣。为了讨债,谢汝忠不知跑了多少回,得到的却只是借据上多个公章,再加一行备注——“目前没钱无法归还”。然后,谢汝忠不得不又退回起点,重新出发。
找政府办事难,向政府讨债只会更难。在很多地方,当面对一个手握公权力的政府部门,不巧它还是你的借款人,不管借多少钱,你也只有低三下四的份儿。地位不对等,这只是其一。问题还在于,你面对的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借款人。你说镇政府欠你钱,可你能找这个“镇政府”要钱吗?现任镇长就说:“很多人笑我,这么久的账了,还理什么,拖拖几年就过了,化作无形。”当权力成为耍赖的挡箭牌,也就注定了谢汝忠四处奔波、求告无门的讨债命运。
应该说,谢汝忠并非真的求告无门。2009年,其子就将镇政府与财政所告上法院,赢了官司后,谢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仍是一分钱都没要回,反倒多出一个要奔忙的部门。这几年来,谢家父子就在这几个部门间兜兜转转,为讨还公道而耗尽年华。这让人看到一个无奈的现实:谢汝忠要讨回这笔钱,最终可依托的恐怕不是政府公信或法律权威,而可能是当地某位领导的良心发现。一笔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倘若以人治的方式终结,这可否说是一种悲哀?
谢汝忠的讨债奇幻之旅,揭示了不少问题。但这些问题可归结为一点,即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会被滥用。当地镇政府、财政所一开始向谢汝忠借债,就存在滥用权力之嫌(钱可能已被镇政府从基金会借走);其后欠债不还,实属典型的恃权耍赖,镇政府盖下的每个公章,都是一种权力展示;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还款,则彻底表现了其作为公权力部门的傲慢心态。就此而言,谢汝忠与镇政府虽为借贷关系,其实却是公权力被滥用的牺牲品。
当然了,这一幕并不仅在谢汝忠身上发生,也不仅在镇政府一级出现。这也说明,对公权力进行约束与监督是何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