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位朋友提出进行“零成本”公益活动,有叫好的,也有质疑的。质疑的主要担心是这样做首先会导致公益基金运行经费不足,无法提高管理水平,长远看得不偿失,造成的损失可能比几个百分点的行政管理费还多,反而伤害公益慈善事业;其次他们担心倡导“零成本”会树立一个太高的道德标杆,吓跑那些本来有志于从事公益的人。
这些质疑者的用心是好的,不过,我觉得他们的理解是错误的。“零成本”公益并不是说管理成本要为零,甚至不是说要人为压低管理成本,而是指公益慈善活动的行政管理经费,不再从慈善捐赠中提取。那么,这个经费从哪里来呢?最简单直接的做法,当然就是由公益慈善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自己承担。也就是说,“零成本”慈善并不等于“慈善活动低成本”。相反,如果一项公益慈善活动的创办者和组织管理者自身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拿出足够多的钱来运作公益慈善事业,那么,慈善活动经费是完全有保障的。
由此得出的逻辑推论就是:假若大力倡导“零成本”,就会鼓励更多的“富人办慈善”现象。也就是说,只有自己有足够经济实力来支付慈善活动行政管理成本的人,才会成为慈善活动的积极举办者。与此同时,提倡“零成本”的确会降低所谓“非富人办慈善”的积极性。那些自己没有能力负担活动经费的人,由于不能从慈善捐赠中提取管理费,客观上就很难去创办和管理一桩慈善公益事业了。
但是在我看来,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非富人办慈善”,或者更极端一点,所谓“穷人办慈善”的现象,恰恰是不值得提倡的。中国这几年来的公益慈善活动,我以为存在非常大的泡沫成分。很多朋友自己刚刚解决了一点温饱或小康,就开始同情心洋溢。他们从来没有受过慈善活动方面的专业训练,只是业余去走访了一下贫困地区,或者在网络上偶遇一个困难家庭,便以此为题,开始构想宏大的慈善公益活动,乃至到处公开募捐……我无意否认这些朋友们的好意,但是慈善,尤其职业的慈善,真的不是这样简单。
西方有一句谚语:“慈善从自己家里做起(Charitybegins at hom e)”。这话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刚开始有了点钱之后,最急迫的应当是首先帮助自己的家庭。慈悲之心涌动的时候,你应该首先环顾自己的家庭成员,然后延及亲友、邻居乃至老乡,这些地方这些人群中,是不是真的一个都不需要帮助了?如果你的财力能够把身边的贫困问题都解决,尚有余力,才可以自然而然地过渡到针对陌生大众、面向普遍贫困现象的职业慈善行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均收入较低的国家来说,绝大多数人其实财力根本达不到这个地步。身边的人还帮不过来,却去关心那些远在千里你没有直接关联的贫困现象……尽管这种善意值得肯定,但它依旧主要是情感的冲动,不是能够长久制度化的行为。
在人类历史上,慈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能够有上述余力进行普遍的、非亲友化的慈善活动的人,怎么也得是一个富豪。早期的职业慈善,绝大部分就是富人所办,其管理当然也就是“零成本”,因为并不接受来自外界的捐赠,完全从自己口袋里掏钱。以“募捐”为经费来源的职业化慈善,在早期,只有宗教组织才进行。但宗教组织并不是纯粹的慈善组织,它募来的钱相当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不是用于人间的慈善,而是用于给神祗的供养,包括修庙建教堂等等。所以,宗教组织的慈善管理成本,不能用通常世俗的标准来衡量。
职业化而且又不从属于宗教组织的慈善机构,则是在现代社会才开始普及的。慈善管理变成一种职业,管理者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群职业经理人。他们理所当然地从慈善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费用。这是慈善活动发达程度最高的一种形式,可以看成是“产业化”的慈善。但这种最高级的慈善形式,对社会的要求也最高。首先,它需要社会上有一大批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值得信赖的职业慈善经理人;其次,它需要有一批值得信赖的、对“慈善产业”进行监督、审计的第三方机构;最后,它需要有一个值得信赖的法治环境。如果不具备这三点,“慈善产业”就容易或者充满垄断和腐败,或者充斥着各种业余玩票性质的“慈善家”。慈善管理费用的使用,也就很容易变得效率低下,充满疑问。
中国目前恐怕还不具备上述发展大规模职业化、产业化慈善的条件。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我建议我们还是实事求是,从初级阶段的慈善做起。也就是说,应当先鼓励“零成本”慈善,即富人自己充当职业慈善家,其本人成为慈善事业经理人。先有这样一个初级阶段,才能慢慢完成相应的人才储备、制度建设和社会信任积累,走向更现代的产业化慈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