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该怎样配套,一直没有具体标准。8日,南京市公布了《南京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
该“指引”将运用到南京农村地区共60个新市镇、1300个左右新社区的规划建设中。设施配套分为新市镇、新社区两级,其中,新社区分为一级、二级两档配置,规划人口规模在1000-5000人的为一级新社区,300-1000人的为二级新社区。
新市镇将是一个集各种活动为一体的镇中心,今后将对镇中心用地进行控制,防止用地被肢解被瓜分,配套设施相应集中,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应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这是新市镇公共设施建设的底限标准。
准公益性设施(菜市场、老年公寓等)至少约5000平方米。经营性设施(主要为商业金融服务)至少1万平方米。
新社区,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200平方米,若新社区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左右,可设置一所6班幼儿园。二级新社区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这是二级新社区的底限标准。
南京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斌说,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种,公益性的将通过公共财政进行设置,经营性的主要靠市场力推动。(曾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