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近年关,部委出面帮农民工催讨薪资的新闻总会如期出现,这当然是对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表明这一问题从来就没有得到过根治。仔细琢磨9部委的会议要求可以理出三个数字“硬杠杠”,即10人以上、7日内结案、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对于屡见不鲜的欠薪问题,部委更倾向于对群体事件的及时化解,而非从根源上破解这一顽疾。实际情况是,越是个案,讨薪越是无力。而9部委的“新政”,很难说不会加重这种无力感。
无论从法理还是公德层面看,农民工讨薪理所应当,但现实中被赖着不给的有之,被打的有之,正因此,讨薪越发成为一门学问。对于那些毫无社会资源的农民工而言,扩大影响以引起上级重视或舆论关注,无疑是一条无奈的捷径。那些爬上高高塔吊或建筑物楼顶的农民工,其讨薪其实并非毫无成本,稍有差池,性命不保。
虽然我不支持跳楼讨薪这样的过激方式,但对农民工讨回应得报酬这件事,必须有更为顺畅和高效的通道。如果讨薪变成了一门高深学问,必须由诸多部委规定“硬杠杠”,其艰难可想而知。
曾有领导抱怨讨薪农民工不懂法不守法,不愿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寻求解决。如果站在农民工的角度想想,按月发薪资,天经地义,不能按时发放薪资,本身就是对法律的公然亵渎,可为什么这样的亵渎屡屡受不到监管部门的惩戒,反过来却要一再抱怨农民工呢?况且,劳动仲裁时间长、效率低、缺乏公信力,昂贵的讨薪成本又是多少农民工虚耗得起的?
农民工欠薪问题久治不愈,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资方潜意识中就将农民工的薪资计入灵活成本,而一些地方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往往只是安抚,而非基于法律层面的长治久安。记得2008年金融风暴之后,就有沿海省份曾建议,通过减发缓发薪资方式,为企业减压“过冬”。
当农民工薪资成为资方保障自身利益的“橡皮筋”,农民工的利益自然难以得到应有尊重和切实保障。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理应让每一位被欠薪的农民工,都能有尊严、方便、廉价地讨回薪资,而不是抓大放小。具体来讲,虽然离不开大处着眼,但更要站在农民工角度,对相关制度予以重新安排,即考虑对那些不能按时支付薪资的用人单位该如何惩处?遇到欠薪问题后,农民工有什么低成本的便捷通道可予维权?还有,作为职工“娘家人”的工会组织,在替农民工讨薪方面还可以如何有更多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