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林表示,近年来,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等部门,就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多次重点检查、抽查。财政部历来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资金监管。
胡静林指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可以概括为:树立一个理念,加强三项举措。其中“树立一个理念”,就是牢固树立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此外,在这个理念下,加强以下三项举措:
——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其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核心是采用因素法等科学方法分配财政资金。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一是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财政, 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作用,建立健全对扶贫项目的巡查机制;三是积极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配合,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的督查;四 是加大惩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 据。今后,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 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