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是应该的问题是怎么减
时间:2011-09-20 10:27:20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沈洪溥
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或许该数字太过梦幻,占GDP四分之一左右,很多人担忧财政收入增速过快会抑制居民和企业的积极性,并导致国富民穷。关于减税的议论再次汹涌。
学界和民众的初步共识是,减税是未来税制改革的目标。我们一直主张应辨证看待税收过速增长情况,但此时也不认为减税是个可以短平快处理的问题,如减税的目标是什么、减多少、如何减等,都需要更谨慎地论证。
首先,减税目标亟待明确,是给企业减负还是给居民减负。由于目前我国国内税收稽征主要来自流转环节,即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对总体财税收入贡献很大,所以,表面上看,生产企业承受了大比例税负。但居民通过购买商品等方式,在收入所得税之外,也间接缴纳了部分税收。减税如果指笼统降低流转税率,则企业负担或许会有所下降、效益或许会有所提升,但未必会立竿见影提升居民收入。考虑到物价刚性问题,居民所面对的商品价格也未必会出现预期的降幅。
这样,通过减流转税率给企业减负之后的一个可能后果是,国家财政收入下降,普通居民收入没上去,但使得私营企业主成了受益者。而如果再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其占税收总额比例相对有限,也谈不上降低国内企业和居民的整体税负水平。
从此角度看,设计减税政策必须要先行明确政策的目标。最要不得的是,是既要求降低国家财税收入总额,又要求扩大政府财政的民生支出。毕竟,理想化的口号要和建设性的方案进行明确切割。
其次,减多少税也是个复杂问题。尽管我们都痛感国内税负水平较高,但真正的问题核心或许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这一水平与我们预期的福利水平存在太大的缺口,以致觉得纳税责任甚大、权利甚少。这方面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北欧国家,其税负比我们要重,但公众的抱怨却少得多,主要就因为其财政收入多用于民生。
二是绝对税负水平其实根本无法产生共识,永远都会有税负过重的声音。客观上,现代国家的政府和民众之间就税收话题的争议从未停止,而税负水平的高低判断、增减调节,也是现代政治框架内,政党赖以争取选民的主要手段。在美国,由富豪巴菲特近期在《纽约时报》上所发表文章引发的“是否应给富人增税”的两党争论即是明证,税负高低并无一个公允的标准,更多是个角度问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操作减税。如果目标是减税优先,且给企业与居民减轻税负也成为共识,那减税的方式就需要仔细斟酌。我们并不认为直截了当地降低税率是唯一可选的手段。事实上,减税在减轻税负之外,除了直接拉动需求,还最好达到鼓励产业升级等目的,否则就大有“懒政”嫌疑。以国际经验论,税收抵扣是常用来减轻税负的政策手段:企业更新设备、技术升级可申请税收减免;家庭购买住房可以申请抵扣税金;子女接受教育、个人接受培训的费用可以用于所得税抵扣;投资亏损也可以用于个人所得税抵扣……只要政策立意确定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国情为托词,那就会有很多成熟的国际经验可借鉴。
特别地,有了上次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的一番博弈之后,这次关于减税的讨论要特别警惕“此消彼长”的论调。减税就是减税,不要借着税收改革的由头,搞减税之外的“结构性增税”——在现行税制并未做大的更动的情境下,反要再以国际惯例为口实,加收资源税、遗产税……让改革声音尽都变成了配合加负而不是减负的戏码。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