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这是我们党着眼全面增强国家战略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要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真总结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本经验,科学把握其时代内涵和主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开创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新局面。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军地各级坚决贯彻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巨大成就。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军品生产向军品民品生产并重转变的不平凡历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举全国之力,在较短时期内建立起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有力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带动了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之后,国家相继实施“两弹一星”等重大装备项目,大大增强了国防实力,提高了我国国际地位。同时,军工企业积极掀起民品开发热潮。上世纪80年代,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国防科技工业进行大规模调整改革,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结合程度进一步加深。上世纪90年代后,国防科技工业实行战略重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逐步形成“小核心、大协作”格局,国防科技工业创新能力和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军工行业效益明显提高。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军事需求成效明显。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高度重视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军事需求,并采取一系列战略措施推动落实。1964年,党中央作出“搞好战略布局,加强三线建设”的战略部署,不仅改善了我国工业布局,提高了国民经济生存能力和战略后方支撑能力,而且大大改变了西部地区交通闭塞、发展严重滞后的状况。上世纪90年代后,为顺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发展大势,重点加强了通信信息等领域基础设施贯彻军事需求工作。1994年启动的军民合建光缆干线网,一举改变了国家和军队信息基础设施长期落后的局面。进入新世纪,根据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利用国家提升交通、通信等领域基础设施水平的机会,在融合发展中不断提高我军战场建设水平。各级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军事需求给予有力支持,完成了一批民用基础设施附带军事设施项目建设。
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的格局已基本形成。长期以来,我们注重军队教育体制与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接轨,从地方引进了大批军队建设急需人才。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作为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重要举措,使军地协作培养军事人才由过去单一的军队接收方式,发展为以招收选拔国防生为主要形式,以依托普通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选送在职干部参加地方培训、接收提干、直招士官、聘用文职人员等为重要形式的多种培养渠道,较好满足了部队多系统、多层次、多样化人才需求。此外,征集大批地方大学生入伍,大大改善了兵员素质结构,促进了部队战备训练和各项建设。
军队有关保障初步融入国家社会化保障体系。1998年底,军委明确提出“军队的后勤保障特别是生活保障必须社会化”。2000年,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全面启动。经过10多年持续推进,改革范围不断扩大,项目不断增多,军队保障摊子大大收缩,保障效益显著增强,保障负担明显减轻。全军先后撤销食堂、加油站和幼儿园、子女学校等各类保障机构几千个,移交撤销一批军队院校、保障性企业,大量保障任务交由社会承担。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成果,在近年来部队执行抗震救灾、奥运安保、国庆阅兵、处突维稳、联合军演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得到了充分运用和检验。
国防动员各领域军民融合建设不断加强。在后备力量建设上,进一步压缩基干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规模,依托相关行业组建新型民兵专业分队,增大海军、空军、二炮预备役部队比例,后备力量结构布局更趋合理;积极改善训练保障条件和装备器材,改进训练方法,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应战能力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动员上,突出抓好战略物资储备和相关行业动员能力建设,建成一批经济动员中心和物资保障基地,有重点地落实物资动员储备和轮换调用。在人民防空建设上,着力推动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加大人防工程为社会服务力度。在交通战备建设上,坚持结合交通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调整组建铁路、公路、航空和通信保障队伍,国防交通抢运抢修能力明显增强。此外,在国防教育、信息动员、科技动员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丰富实践,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需要出发,统筹谋划和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使之与军事斗争准备发展相适应、与我军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国家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相适应,确保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三是必须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骨干,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要力量,使多种所有制经济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可靠支撑。四是必须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调动军地各级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领域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良好格局。五是必须坚持建立健全科学的制度机制,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些基本经验,深化了我们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认识,应当始终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二、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主要任务
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有着深刻的科学内涵。根本目的是富国和强军。富国和强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两大基石。军民融合式发展,将富国和强军的目标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必由之路。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关键,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根本方法。发展重点是“七个领域”,即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队人才培养领域、军队社会化保障领域、国防动员领域,以及空天、海洋、信息等领域。实现方式是“六个纳入”,即:将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将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体系,将军事人才基础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军队后勤保障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将国防设施和战场建设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将国防动员应急能力建设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推进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就是要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富资源和持续发展后劲,使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
根据党的十七大的部署,推进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主要任务是构建“四个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要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军工集团公司跨行业专业化重组、产研结合、内部重组以及相关配套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从根本上增强军工行业创新动力和活力,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要加速高新技术军民双向转化。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为平台,推动高新技术在国防领域、民用领域的双向流动和高效利用,促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要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以此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作为孵化形成高附加值产业链的重要领域。要结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大力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努力形成规模效益。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要按照《2020年前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部署,在办好军队院校特别是指挥类院校的同时,加大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力度,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开放融合的军队人才队伍发展路子。要有效利用国民教育优质资源,坚持军地通用专业主要由国防生培养补充、指挥专业和军事特色鲜明的专业主要由军校培养的大方向。要更加注重提高国防生综合素质,坚持科技素质与军政素质并重,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要研究解决地方大学生入伍后发展及退役后安置问题,军队重点抓好大学生当兵培养、岗前培训、使用帮带,各级政府应当在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公务员选拔、就职创业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保障体系。要依托国家信息资源推进军队信息化建设。采取共享资源、合作建设等方式,完善军队通信骨干传输网,建设陆海空天一体的移动通信系统,建立军民共用的航天设施和应用保障体系,推动我军信息化建设跨越发展。要依托地方基础设施加强战场建设。在基础设施布局、设计等级、技术标准和配套建设等方面,认真贯彻军事需求,努力完善战场设施条件。要依托社会力量搞好装备维修保障。适当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军队装备维修保障的范围,逐步形成部队维修力量、装备承研承制单位和地方相关企业相结合的装备维修保障格局。要依托市场资源推进生活保障社会化。逐步将军人社保、医疗、退役安置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为地方企事业单位参与军队生活服务、工程建设、军事物流、装备维修等创造条件。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动员体系。要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重点编组保障诸军兵种联合作战急需的民兵专业队伍,调整各军兵种预备役部队比例结构,加快转变战斗力保障力生成模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规模适度、结构优化、训练有素、动员快速的后备力量。要搞好重要战略物资联储联供。扩大军民通用物资储备覆盖面,重点抓好未来作战急需、稀缺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完善物资联合筹措、运输和配送渠道,建立健全军地联储联供保障体系;坚持实物储备、能力储备、技术储备、生产储备相结合,提高储备效益。要抓好战略机动保障能力建设。在国家发展战略投送能力基础上,把大型民用飞机、大吨位民用船舶等列入战略后备运输力量体系,有计划地做好加装预置军事功能的工作,确保需要时能够为部队战略投送提供有力支援。要提高重点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在城市规划中统筹人防工程、通信警报设施和疏散地域建设,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战时防护功能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人防工程和重要经济目标抗毁能力。
三、推进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措施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是一个重大战略工程。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狠抓落实。
精心制定推进融合式发展的规划计划。军民融合式发展,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军事、科技、教育等诸多领域。必须树立体系建设的观念,加强战略筹划和顶层设计,制定完善配套的规划计划,努力构建以需求牵引建设、以计划规范进程、以标准控制质量的科学管理模式,推动军民融合持续健康发展。去年底国家启动了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这个《规划》将作为国家“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颁发施行。《规划》出台后,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各省(区、市)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规划计划,努力形成上下衔接、完善配套、可操作性强的规划计划体系。
不断完善有利于融合式发展的工作机制。要完善需求提报论证机制。军事需求对融合式发展具有牵引作用,要逐级建立完善提报机制,使军事需求提报论证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要完善重大项目对接机制。落实军事需求,必须搞好军地衔接,尤其是重大项目对接。要依据国防动员法,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加强交流互通,为推进军民融合提供信息保障。要完善绩效评估机制。统筹制定各领域融合绩效的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对军民融合规划计划执行、重大项目进展、综合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以此为依据,加强奖惩激励、督导问责,促进工作落实。
健全完善促进融合式发展的配套法规政策。要完善法律法规。对已出台法律中军民融合的相关规定,应加以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新起草法律法规,应充分考虑推进军民融合的要求。要完善军民通用标准。统筹制定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军用标准,扩大军民通用标准的范围。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大型交通工具加改装、民用资源征用等方面,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对融合式发展的科学指导。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军民融合式发展,既要满足国家安全需要,又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军事需求应当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各级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军事需求的支持力度。二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要优先安排解决融合式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急难问题,力求在关键领域、重大项目、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同时,要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连续性和协调性统一起来,切忌急功近利。三是军需与民用的关系。要搞好综合平衡,做到既保障军需又兼顾民用。四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整体利益。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兼顾各地区各部门利益。五是项目建设与成果应用的关系。要坚持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统筹安排、精心实施,确保建设项目质量高、效益好。同时,要克服重建设、轻应用的倾向,切实把各个项目管好用好,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防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使融合式发展更具活力,更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