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公布了上半年全国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56875.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526.03亿元,增速高达31.2%,已完成全年目标的63.4%。
从财政收入的增速看,31.2%的增速是GDP上半年增速9.6%的3倍,也远远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的增速(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对于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财政部给出了四个解释,包括经济增长的带动、价格上涨带动以现价计算的相关税收增长、特殊增收因素、政策性增收因素等。而这四种理由除了个别税收会出现“前高后低”的表现之外,在经济不出现大波动的情况下,下半年仍然会带动财政收入出现快速增长的势头。
也就是说,即使考虑到下半年个人所得税减税的影响,财政收入全年超过十万亿,应该没有太大悬念。
在民生建设任务加重,养老、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很多领域的财政支出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保持财政收入的一定增速,无疑有利于弥补多年来在民生领域的欠账。但是,在今年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减,很多企业经营状况并未出现明显好转,不少中小企业囿于融资的困境而生存困难的情况下,这种财政收入的非常规增长,恐怕不利于企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半年财政收入的构成看,除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之外,企业所得税高达11175.36亿元,同比增长38.3%,增幅在所有税收中排名靠前,而个人所得税3554.78亿元,同比增长也高达35.4%。这就意味着,在上半年国民财富大蛋糕的分配中,财政收入的增速远远高于企业和个人,进一步恶化了“国”与“民”的收入分配格局。
“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方向有两个:一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二是提高劳动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就提高居民收入的比重而言,前提是政府从国民财富的大蛋糕中少拿、慢拿,如果财政收入的增速一直远远高于居民收入,容易抑制经济增长的动力,抑制居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最终不利于经济健康的全局。
去年年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就指出,要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坚持结构性减税。财政部在2010年年度会议的公报也表示,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个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因为目前中国税收的基本状况是总体税负过重,以广义的宏观税负口径计算,中国当属全球宏观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控制总体税负的规模,加大减税的力度。惟有让财政收入增速慢下来,才能给企业和居民创造轻徭薄赋的创富环境,宏观经济的长期健康稳定才有合理的财政正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