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街道,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相同,属乡级行政区,由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管辖或由地级市直接管辖。街道的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或地级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数量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截止2018年底,中国共有县级区划数2851个(其中市辖区970个、县级市375个、县1335个、自治县117个)、乡镇级区划数39945个(其中镇21297个、乡10253个、街道8393个)。
行政级别
直辖市和副省级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的市辖区或功能区所辖的街道属于正处级行政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包括计划单列市)所代管的县级市所辖的街道属于等同正处级行政区;地级市的市辖区或功能区所辖的街道、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所辖的街道以及地级市所代管县级市所辖的街道属于乡级行政区。
概念区分
街道为行政区划名称,街道办事处是区(县、市)人民政府派驻街道的行政机关名称,街道党(工)委是设立在街道的基层党组织,而不是设在办事处的党组织。三者不是一码事,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