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城市化率(也叫城镇化率)是城市化的度量指标,一般采用人口统计学指标,即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的比重。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我国,除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还存在着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即按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数据之所以有差距,主要是指标的定义口径和数据来源不一样。造成这两种数据口径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以前农村人口是农业人口,在城里居住的人口是城镇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
世界城市化率
2017年,美国城市化率是82.06%;英国城市化率是83.14%;法国城市化率为80.18%;德国城市化率是77.26%;日本城市化率是91.54%;中国城市化率是57.96%。
根据联合国的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1.2%。
中国城市化率
近年来,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基本上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在增长,意味着每年有一千多万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
2011年的中国内地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了51.3%。中国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突破60%, 户籍城镇化率44.38%。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
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
《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是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开展的一项研究课题。先后出版了《中国城市化率现状调查报告》、《2007年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2008年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2009年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等系列白皮书。中国城市化率白皮书对我国建国以来城市化发展历程与变化规律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第一次系统梳理、调查研究了中国城市化率现状,填补了我国在城市化率研究方面的空白,成为该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指标;第一次指出中国存在有“半城市化”现象,并进行了专题分析。
一、研究背景
面对我国城市化蓬勃发展的趋势,我们发现迄今我国还没有一个权威组织或机构来定期、系统地发布国家最新的城市化发展现状与城市化率,以及各个城市最新的城市化率。即使有一些组织或机构零散地发表了一些城市的城市化状况或城市化率,以及相关观点,但由于其资料有限、统计数据不够全面、系统等原因,其发布的结果往往具有片面性,也就是说,对城市化率的研究在我国还处于空白的状态。这就不足以总结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同时也不能对一些城市的城市化进程起到示范作用,更不能为决策提供依据,因而,面对我国处于城市化加速的客观现实,我们迫切需要一个组织机构来定期发布我国城市化的最新状况,以助推我国城市化能够有序、和谐地向前发展。
目前,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尤其是美、英、法、德等国,在城市化加速阶段,每年都会定期发布本国最新的城市化状况以及各个城市的城市化率,以达到总结本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指导本国城市化能够顺利、和谐进行,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美国人口咨询局数据,2005年世界城市化水平为48%,其中发达地区为77%,不发达地区为41%。从各大洲来看,同属发达地区的北美洲、欧洲、大洋洲的城市化水平在73%-79%之间,亚洲为38%,非洲的城市化水平最低,为37%。作为不发达地区但过度城市化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城市化水平与发达国家水平基本持平,为76%。我国目前的城市化率仍较低,截止2006年底仅为32.53%,与世界发达地区的城市化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同时由于城市地区条件的限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我国各省市、各个城市之间的城市化率存在较大差距,如上海市的城市化率已达85.76%,而贵州的城市化率则仅为15.98%,相差近6倍。
二、研究原则
我们认为,城市化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它受着非常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经历了解放初期、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与改革开放等特殊时期,因此,我们在进行城市化率统计与计算时坚持了以下原则:
1、尊重历史、立足长远
从解放到现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发布城市化率首先坚持了“尊重历史”这一原则。例如,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我国政府推行的是“积极推进工业化,相对抑制城市化”的方针,一度还确立了“将消费型城市转变为生产型城市”的方针。因此,在1949—1979年间,尽管这30年中国的工业化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城市化率与解放时相比,基本上没有什么增长,比世界同类发展水平国家更是偏低20个百分点左右,30年只实现了不到1亿人口的初步城市化。1980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及深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终于步入稳步快速发展之路,例如东部沿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城市化率近年就有可能达到甚至超过一些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所以我们发布城市化率必须“立足长远”考虑。
2、实事求是、数据说话
发布城市化率是一项很具体很实际的工作,一切要用数据来说话。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很大,经济发展又不平衡,城市化的水平、速度、模式、结构、方式等等在我国的不同地区也不尽相同,同时,又由于城市化模式的多样性,进程的差异性和道路的区别性,因此,大到一个城市群或一个省,小到一个县级市,其城市化率可能有很大差距,从而形成了城市化的生动活泼的局面。在统计、计算我国解放以来各个时期以及我国600多个城市的城市化率这项工作中,我们克服了查阅资料难度大、数据核对工作量大等困难,排除了各种数据的干扰,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数据说话”这一原则。
3、尊重科学、不断完善
城市化是一整套完整科学的发展体系,它涵盖了经济和社会空间发展、制度构建、机制确立等以人为本的文明演进体系,但同时,城市化又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涉及的学科、专业以及工作层面十分广泛。因此,我们把“尊重科学、不断完善”作为当前打好基础和着眼长远的工作准则。对涉及城市化率的所有数据,我们都采用国际惯例的计算方式(城市化率=城镇非农人口/总人口×100%)来进行统计。我们相信,随着关于城市化方面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城市化率发布工作将在今后的发展中不断得到完善。
三、统计方法
目前,按国际惯例计算城市化率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1、城市化率=城镇非农人口/总人口×100%
2、城市化率=城镇人口/总人口×100%
3、城市化率=城市年平均现有人口数/全国年平均总人口数×100%
在这三种计算方式中,最为常用的是前两种计算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统计非农人口数量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在计算某一省市或国家的城市化率,用这三种方式统计出来的结果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本研究采用的是第1种方法,即城市化率=城镇非农人口/总人口×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