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7 10:04:04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杨玉龙
12月21日晚7时,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一条小巷内发生了惊险一幕,一段路面先后塌陷了两次,4名行人先后坠坑,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塌陷处附近分别有污水管和市政供水管,两条管道分属两家单位管理。由于路面塌陷的原因和责任还不好判定,两家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初步达成一致,决定先修复破损的路面,杜绝安全隐患。(据12月25日央视新闻)
又见城市路面塌陷,庆幸的是此次没有人员伤亡。不过,确也给4名“受害”群众和附近居民带来影响。事实上,城市路面塌陷无论何种原因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仅给城市居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且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居民的“安居指数”,更会给路人带来“致命陷阱”感。而梳理媒体报道更会发现,城市路面坍塌每年都在上演。
《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指出,目前全国遭受地陷沉降灾害的城市超过50个,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0个省区市。地面沉降灾害具有形成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防治难度大、难以恢复等特点,已成为影响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于此,城市路面塌陷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城市路面塌陷因何而至?这也值得追问。此前有专家表示,大体可以分为自然作用、人为作用、人为诱发自然作用等三种原因。“自然作用主要与地质条件有关系;人为作用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地基处理没有做好,造成浅表和局部的塌陷;人为诱发自然作用主要指人类工程破坏了岩土的自然平衡,出现塌陷。”这也就不排除有些坍塌事前就可以避免。
城市路面塌陷应多些事前“排雷”。不必讳言,唯有将更多的坍塌隐患排除出来,并加以保护性措施,才能少些坍塌,更不至于让城市街道沦为“夺命陷阱”。从宏观来看,要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这也是最为基本的。长远规划并依规而行,才能少些地下开发利用的盲目性与混乱性,从而消弭各类隐患。
从具体来看,目前在很多城市推进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一个有效解决地下各类管线布置冲突的办法。还如,深圳市在2016年就发布了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把应对路面塌陷纳入城市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中。这些均值得借鉴。同样,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也很有必要,毕竟出了问题有人负责,也能倒逼道路建设及地下空间建设质量更加有保障。
另外,让城市更安全也需要城市居民的参与。比如,一方面,有必要保护好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要低头玩手机,别做“低头族”,遇到紧急情况也好给自己留一点反应时间;另一方面,面对城市安全隐患,也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总而言之,唯有多些“排雷”举措,城市安全才会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