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在扶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供给侧改革、绿色发展等等方面做了详细部署。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启臻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一号文件为2019年的乡村工作指出了非常明确的方向,也列出了非常具体的措施。
朱启臻指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一个亮点非常重要、可以说贯穿文件始终——特别强调了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突出培养好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这是在过去没有强调过的,这次是要赋予双层经营新内涵,我认为这是文件中最重要的亮点。”一号文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一章节中如是描述: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
朱启臻认为,前述措施首先坚持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过去排斥农民的现象非常多,“要农村而不要农民”,极大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面临诸多危机。这次鼓励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是克服传统小农户弊端的有效组织形式。
“无论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还是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发展等等,如果离开这样的生产主体,都是空话。为什么以前我们花了很多钱,做了很多事,但是没有收到效果,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偏离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的根本原则。而合作社的问题是没有发展的很好,很大一部分合作社是无效合作社,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要发展有效的合作社。”朱启臻认为,所有的其他措施都要以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为前提、为主线,才是有效的,否者就可能是“花了钱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信息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