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工作。2月1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
今年1月,经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后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该法案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及管理措施。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同时,《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也提出,要健全宅基地权益保障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此外,《意见》还对脱贫攻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内容作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