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6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意义
为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全面提升我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2017年11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7〕88号)。贯彻落实好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市具体落实措施,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通知》出台的过程
2017年12月11日,市发改委收到文件后,为及时贯彻落实好省文件精神,立即着手文件起草工作。2017年12月底,根据相关任务牵头单位提供材料,形成初稿。2018年3月下旬,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专题会议等各项程序,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十项内容:
一是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我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条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落户限制。落实凭居住证落户措施。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7%,全市农业转移人口累计落户1.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