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秀山全县常住人口将达到52万人,城镇人口33.3万人,秀山城区人口28万人,城镇化率达将达到64%……近日,《秀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获得重庆市政府批复。
批复意见要求秀山: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城市、镇规模,建设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推动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引导人口向秀山城区和重点镇聚集
近日,重庆市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秀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原则同意《秀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
批复指出,秀山县是渝东南重要门户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区域性重要商贸物流中心、民俗文化旅游目的地、特色产业基地。秀山城区是渝东南重要门户城市、区域性重要商贸物流城市、特色产业基地、民俗文化旅游城市。
批复要求,秀山县要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工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推进城乡资源和人口集聚;发挥秀山城区的核心带动作用,鼓励重点镇和特色小镇发展,培育辐射周边地区的商贸物流等专业化节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适度提升丘陵和低山区域中心村的服务职能;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动高山生态移民搬迁,引导人口向秀山城区和重点镇聚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推动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2030年秀山城镇化率将达到64%
《总体规划》明确,秀山县将形成由秀山城区和清溪场镇、龙池镇、石耶镇、梅江镇等4个重点镇以及隘口镇、溶溪镇等14个一般镇共同构成的“城区―镇”城镇体系。秀山将划定由中和街道、平凯街道、乌杨街道构成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及由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发展备用地构成的东至凤凰山、西至平江河、南至平凯街道梅花岭、北至官庄镇镇界的城市开发边界。
《总体规划》还对秀山县城区人口规模和城镇化制定了明确目标:至2020年,秀山全县常住人口48.8万人,城镇人口23.4万人,秀山城区人口18.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8%;至2030年,秀山全县常住人口52万人,城镇人口33.3万人,秀山城区人口2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4%。
重庆市政府批复还要求秀山县: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城市、镇规模;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管制建设空间;重视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