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太仓段,江面开阔,江水浩荡,往来船只如梭。奔涌的江水,将少量漂浮垃圾冲向岸边。这个季节,相比于夏季洪峰时段,江面显得干干净净。但在一年前,也就是2016年12月13日,长江太仓段江面却铺满垃圾。《经济参考报》12月18日。
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象征,千百万年来,她哺育了中华民族。孕育了几千年华夏文明,也是贯穿中国的一条玉带。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人的呵护。但是,伴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长江也面临着被污染的严峻挑战。这不,竟然发生把有害物超标3万倍的3万吨垃圾倾倒长江,造成震惊全国的长江太仓段江面漂满垃圾严重污染案件,令全国人民十分愤慨就是例证。好在江苏、浙江两地有关检察机关相继对这一生活垃圾非法倾倒案提起公诉,一条以生活垃圾为“资源”,套取垃圾处置费谋取暴利的犯罪链也由此被揭开。其后,江、浙、沪三地警方协同配合,涉案人员逐一落网。垃圾来源也得以探明,主要来自浙江嘉兴的海盐和海宁。截至目前,江苏检方批准逮捕了9人,浙江嘉兴检方批准逮捕了25人。
污染长江的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我们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更要就此进行深刻反思,仅是为了防止污染扩大并消除污染,太仓市政府、上海崇明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抛撒入江的垃圾进行了打捞,虽然能打捞起来的量十分有限,但也产生的费用高达1200多万元。而污染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更是难以预计。
向长江倾倒大量垃圾是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不知道,明明知道还敢于铤而走险,一是说明受到背后的非法巨额利润所驱使,二是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三是我们的监管工作还有隙可乘。由此可见,减少和杜绝污染环境案件既要从严打击,又要加强防范。以形成高压红线,让人心存敬畏,不敢违法,不愿违法,才是治本之策。否则,重事后打击轻超前防范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形成屡禁不止的尴尬。
还回到这一案件来说,一次抓捕34人,打击不可谓不重。但是,从记者深入调查来看,形成这一重大污染长江案件背后有深层次原因:首先是生活垃圾清理招投标弄虚作假,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为期一年的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这个公司只有运输能力,没有处置垃圾的能力,因而存在招投标弄虚作假,这就为垃圾的出处埋下安全隐患。其次是层层转包,天顺公司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仍将生活垃圾转包给这些中间商处置。这些中间商又各自找人,最终将约数万吨垃圾或倾倒入长江,或填埋于河岸荒芜之地。
由此不难看出,由于监管部门职责的严重缺失,最后导致这一惊天污染大案的发生。若果不从源头上建章立制,加强监管,类似案件还会发生。我们不知道是否对失职监管进行追责,实质上也该追责,方能以儆效尤。但是,该案也警示我们各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责,政府在抓好城市建设的同时,应一同抓好垃圾处理工作。还要抓好招投标监管,防止形式主义或者是弄虚作假甚至滋生腐败。社会各界亦应加强监督,共同呵护我们的家园,以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增强幸福感。垃圾清运和处置行业更要加强自律,依法办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否则,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做的是害人又害己傻事。切记切记。
我们坚信,只要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就一定能呵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