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把缩小城乡差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促进城乡同繁荣、共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来抓。在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和城镇经济快速增长的双重作用下,我市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乡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截至去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40.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93.58万人,城镇化率达66.68%。
城镇化进程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涉及产业的转型、新产业的成长、人口和资本等经济要素聚集方式的变迁或创新。“十二五”以来,我市城镇化率一直保持着稳步提高的态势,呈现出城镇化水平总体上升、城镇化水平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化拉动效应明显、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等特点。
2016年,全市常住人口为140.36万人,城镇人口为93.5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6.68%,比上年提高0.82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提高6.67个百分点。从近几年数据看,我市城镇化水平一直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稳居全省第二位。
目前,我市人口城镇化发展已经进入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为目标的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的新阶段,面对人口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如何统筹规划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此,我市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此同时,还逐步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居民保障范围,巩固提升城镇化质量。 行政区划问题是长期制约和困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问题。今年,市委、市政府作出由城区、矿区托管郊区部分(乡)镇、行政村的决定。这项举措,对拓展城矿区发展空间、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托管”工作,既可解决城区、矿区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域空间,带动经济发展,又能为将来我市经济和城市发展提供战略空间、资源和经济增长点。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市总和生育率仅为1.12,人口生育水平较低。2016年我市总人口为140.36万人,比2015年增加530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9‰,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抓好“全面二孩”政策落实,有利于提升我市人口生育水平,从而增加城镇人口,带动城镇化率水平提高,保持科学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